9月11日,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五大队民警在辖区长翠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时,于9月4日查获一辆超载危化品电石的普通货车,并对该车辆所属物流公司开出5万元的罚单。据民警介绍,这是近期以来,四川省开出的第二张巨额危化品罚单,也是宜宾市开出的第一张巨额罚单。
9月4日上午11点30分,驾驶人郑某驾驶川Q39***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Q05**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至长翠路时,因驾驶普通货车装载危险化学物品电石(荷载33.5吨,实载37.52吨),违反装载规定,超载30%以下,且无押运员、无运输许可证上路,被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五大队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41条第2款之规定,交管五大队首先对驾驶员郑强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的顶格处罚。
在此基础上,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内容“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等相关规定,在交警支队法制科的协助办理下,对车辆所属宜宾县吉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5万元。
据介绍,这是继9月3日绵阳市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四川分公司开出5万元罚单之后全省第二张,也是宜宾首张危化品车辆巨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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