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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删除“ 龙正镇中心小学领导老师如此胆大妄为公理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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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贴所说事件上级主管部门已做处理,为了不造成不良影响,强烈要求版主将此帖删除,谢谢。

已专门做出申请,希望版主尽快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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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5 07:23
虚了嗦,都不敢承认是仁寿人了

发表于 2015-9-1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

发表于 2015-9-15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之前应求证

发表于 2015-9-1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之前应求证

发表于 2015-9-1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之前应求证

发表于 2015-9-15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缩头乌龟,王八羔子!你等着蹲监狱吧!

发表于 2015-9-15 15: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板主别删,让公安查清楚,这是反社会反人类的贴子,不负责任的诬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5 16:27
日白事整大了,想梭了?没那么容易吧

发表于 2015-9-1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想不通,你在发这篇贴子时,考虑过 别人的感觉没有?考虑过事实真相没有?考虑过兢兢业业教你的娃娃的老师没有?考虑过家人朋友没有?考虑过会给学校带来名誉上的损害没有?如果什么都没有考虑过就发,只能说明对什么都是不负责的人。你说的话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值得思考。

发表于 2015-9-1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眉山新闻] 仁寿: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   [复制链接]  esenpan   76 主题         158 帖子         1037 积分 从一品都统36 精华0 篇小米椒1168 个注册时间2006-5-8最后登录2015-9-11 收听TA 发消息         电梯直达1#  发表于 2015-7-30 11:32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7月28日,仁寿县公安局对涉嫌网络造谣的李某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环境,维护了全县公共秩序安全稳定。        据悉,7月24日,仁寿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于当天9时35分31秒在仁寿在线网站论坛的聚焦仁寿板块中发布帖子。帖文称:现在龙正镇一带抱小孩的绑架为什么如此之多,有一天在龙正镇106线红绿灯十字路口亲眼看见十多个全身纹满纹身的壮汉把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强行拉上车,现场有很多人围观,却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        该帖子发布后,立即引来了网民围观,给当地居民造成了一定恐慌,但也有不少网民质疑消息的真实性。发现此帖子后,网警大队立即与龙正派出所联系核查,证实近段时间并未发生小孩被绑架或抱走的案件。        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于7月28日抓获违法嫌疑人李某。通过询问,李某交待自己是在龙正镇听到路人闲谈,信以为真,将道听途说的话凭空想象后编造谣言发到了仁寿在线网站论坛上。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李某被仁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虽然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如果在网上随意造谣传谣,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仁寿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大队长欧威提醒广大网民,要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辨谣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健康上网。

发表于 2015-9-1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8日,仁寿县公安局对涉嫌网络造谣的李某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环境,维护了全县公共秩序安全稳定。        据悉,7月24日,仁寿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于当天9时35分31秒在仁寿在线网站论坛的聚焦仁寿板块中发布帖子。帖文称:现在龙正镇一带抱小孩的绑架为什么如此之多,有一天在龙正镇106线红绿灯十字路口亲眼看见十多个全身纹满纹身的壮汉把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强行拉上车,现场有很多人围观,却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        该帖子发布后,立即引来了网民围观,给当地居民造成了一定恐慌,但也有不少网民质疑消息的真实性。发现此帖子后,网警大队立即与龙正派出所联系核查,证实近段时间并未发生小孩被绑架或抱走的案件。        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于7月28日抓获违法嫌疑人李某。通过询问,李某交待自己是在龙正镇听到路人闲谈,信以为真,将道听途说的话凭空想象后编造谣言发到了仁寿在线网站论坛上。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李某被仁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虽然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如果在网上随意造谣传谣,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仁寿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大队长欧威提醒广大网民,要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辨谣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健康上网。

发表于 2015-9-16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咋回事

发表于 2015-9-1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_cgbRL 发表于 2015-9-15 15:10
缩头乌龟,王八羔子!你等着蹲监狱吧!

楼主所说的问题肯定是有,但不是所有的学校和老师都是这样,也有好的学校和老师,事情要一分二为的去看,楼主不可能吃了饭没事做,来论坛糊乱发贴,这个是有风险的。既然楼主冒这种风险来发贴,就值得我们三思?楼主又得不到什么好处?对于此类问题的揭露,其实是一个非常难戡的处境,这种乱收取是绝对存在的,但这种事基本没有多少实质证据,这也是此类问题长久不相衰主要原因,还是非常赞同这种敢揭露不正之风的行为。
没有这种行为的老师是值得赞扬的,因为是一个有品德的老师。
对于有这种行为的老师来说未偿不是一件好事,提醒你应悬崖勒马了,不要越陷越深,这是在帮助你,免得以后不能自拔。
对于学校领导来说是大幸事,虽然目前面对社会舆论有点不好,但总比学校出了事再来补救,那就迟了。
对学生和家长来说是最大的受益者。
仁者见仁。

 楼主| 发表于 2015-9-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同事从他老家来谈到学校的问题,他要发一篇文章,没有去了解要发的内容,相信同事就同意了。

前两天上网一看吓了跳,这发的是什么内容?简直是乱搞,有没有调查过?胡说八道,这不是给学校和社会添乱吗?就打电话问同事实际情况,他说只交了学生一学期的生活费,其他都是没有的事。后来又打电话了解好几个人,学生和家长都说:没有这样的事,是有人在给学校抹黑,学校剩下的钱还要退还给我们。一听你这是要人的命啊,这是本人注册的号,你来发乱七八糟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文章,同事一听也知闯大祸了,也多次申请删除帖子的措施,本人郑重声明以下几点:

一:经本人多方了解龙正镇中心小学一年级根本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所交费用主要是学生生活费为主,学校有据可查,有票可依。

二:什么在外租房等都是子虚乌有之事,租房的学生是离校几十公里的,他们是自愿租房,是校领导和老师们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戴。

三:经了解 家长和学生对学校领导和老师有非常高的评价,说“能在这个学校读书学习是他们最幸福的事,一定要好好学习”

四:家长和学生听到有人乱说学校这事,非常激动,非常愤怒。

以上所说经调查皆属实,

一:学校是神圣之地,是育人育德之地,给学校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内心深感不安。
二: 给校领导带来工作上的大麻烦,良心受到深深的谴责,领导们:对不起。
三:给 老师在工作上造成的不便之处,深感自责,老师们“对不起。
四:也请家长和学生原谅此种不良,不负责,不道德的行为,“对不起”
五:给学校,领导,老师,家长,学生们再说一次“对不起”
六: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请领导和老师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真的是愧对老师们多年教育,谢谢。
                                             
                                                                     再次恳请论坛管理员将此帖彻底删除。  

                                                                            希望更多的人来传播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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