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的通知》
一、加强日常巡查,切实维护网吧市场经营秩序
各级文化部门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一)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文化部门和经营场所的双向登记制度。文化部门要在网吧留存日常巡查日志,记录对该网吧所进行的执法检查情况,严格落实上网实名登记制度,督促网吧做好有效证件上网核对登记工作,切实杜绝网吧违规行为。
(二)加强执法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网吧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违规经营行为。
(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决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销。对因接纳未成年人而被处以停业整顿或被处以罚款两次以上的网吧,要在建立经营行为档案的基础上,向社会进行公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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