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城管领导,大指拇月饼不受你们管辖吗?为什么别的商户统一规范到新世纪广场而他就随便强占人行通道?他是你们城管特殊保护对象吗?还是另有猫腻你们视而不见?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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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南部城管针对楼主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青羊宫好酒”:
您好!9月20日18:25,您在南部论坛发帖反映大指拇月饼占道促销一事知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大指拇月饼促销商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违规占道促销。目前,辖区中队已责令其对违规搭建的促销点进行了拆除,我大队也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对辖区中队负责人启动了问责程序。中秋临近,月饼促销渐热,我大队在新世纪广场统一搭设了便民帐篷划定了月饼促销区,商户可按照城市管理规定到政务中心申报并办理促销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大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对未经审批随意占道促销的商户予以坚决取缔,也欢迎广大市民致电0817-5570598或0817-2436500进行举报投诉。
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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