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说明:上图两条信息已露出鲍裕桦敲诈勒索并以上网造谣诬陷徐荣泽为要挟相逼被害人,一副典型的罪犯贼寇凶相。
图3注:上图信息已露出鲍裕桦以杀人害命相逼凶相,并恬不知耻将“强行勒索你的钱财”说成给你的“机会”!)
图4注:此话更显豁露出鲍裕桦穷凶恶极之罪犯本质)。青面獠牙、步步强逼威胁。
随录一博客对罗修云的评价:
2.下图为造谣者罗修云、鲍裕桦偷刻假公章、伪造公文炮制的公然挂在网上的诈骗文件,企图为其犯罪恶行进行伪装:
经核实,该假公章中下排有所谓“
www.中国法治.net”字样,是“中国法治网”网名,经与“中国法治网”核实:从来没有过“中国法治调研中心”这个单位,罗修云曾在该网呆过两个月,发现此人不行,长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敲诈勒索,当即将其除名。没想到罗修云至今一直还在冒充并行骗,进而伪造公文,公开造假诈骗。
同时,仅根据国家文件基本规范和常识来辩识:罗修云所造上述公文没有载明具体发送与抄送单位,也没有签发人,甚至居然没有最基本的日期,也可断定:该公文显属伪造。
揭穿了,罗修云就是耍弄这种低级花招,妄图用带有法治单位的文件来唬弄老百姓。
上述3张图片说明,罗修云长期至今,公然在网上网下假冒中国法治调研中心副主任、执行主编等等。
经严查:罗修云在网上下公然假冒的多种身份全为子虚乌有:
1.罗修云至今在网上下公开冒充中国法治通联部湖南分部执行主编。经与中国法治通联部核实:罗修云仅为该部写过一两篇文章,发现此人惯施骗勒索,当即不要他,从未在该部就骋;且中国法治通联部从未成立湖南分部。
2.罗修云至今在网络上及社会上谎称中国法治调研中心副主任、巡视员。经与国家政法部门核实:根本无此单位。更未在我国任何机构注册“中国法治调研中心”,原在网上出现过,后被国家查封。
3.2012年,罗修云偷刻公章,伪造了所谓“中调2012(092号)中国法治调研中心关于罗修云案进入平反程序的假公文,并堂而皇之贴在网上(经核实,该假公章中下排有所谓“
www.中国法治.net”字样,是“中国法治网”网名,经与“中国法治网”核实:从无“中国法治调研中心”单位.
4.尤其恶劣的是:罗修云和鲍裕桦一伙居然冒称上述假身份到处给各地市党政领导及政要寄发为自己谋取各类好处以及敲诈勒索信等等,并到处招摇撞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造谣根据具体情节涉嫌构成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纪委最近发文也特别指出:“在反腐工作中,出现了部分非法分子极狡诈地利用反腐工作,搅混视线(尤以利用网络作犯罪平台为巨),把矛头对准正直清廉好干部,甚至对准爱国爱党为国效力的正义群众,从中非法勒索钱财,兼而达到破坏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罪恶目的。各级执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尤其要对这种现象和坏人给予严厉打击。”
尤其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痞罗修云、鲍裕桦两歹徒,不作任何调查落实,毫无任何实证,更拿不出任何真确事实,胡说八道,满嘴诟语谎言,妄图勒索巨款,实质就是猖獗犯罪,与地痞流氓鲍裕桦沆瀣一气,在众多网络公开发布谣言,极诽谤诬陷之能事,行禽兽卑劣之勾当,必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赔偿党和国家乃至众多受害者的全部(数亿元以上)经济损失! 并保留诉诸法律追究上述网络网站及其造谣歹徒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故此,特严重警告和奉劝鲍裕桦、罗修云这两个当年偷鸡摸狗以网络诬陷诽谤勒索众人财物,已被长年镇法判决受刑,数十年如一日的恶贯滿盈、罪大恶极之累犯:立即悬崖勒马!不要在反党反革命反国家反人类的道路上钻死胡同,自掘坟墓!以免泱泱之国公示你们罪恶累累之身世以及案底缠身、无数次严重刑事犯罪破坏国家建设,并被多次判决被镇压之恶史!更以免被党、政、军等国家司法、执法或军事、国安机关揪为罪大恶极之惯犯典犯或汉奸间谍,就地镇法枪决!!(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