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教授表示,义务教育是现代政府为培养合格公民为适龄儿童提供的最基本的教育产品,不是有选拔性地筛选或人才分流机制。它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受教育权、也是公民唯一平等享有受教育权的9年。作为一个纯粹公民教育阶段,义务教育必须人人平等,大家接受的教育安排、内容都应当无差别。这不仅是我们国家,也是世界各国都在坚守的一条底线。如果家长和孩子根据自己情况有更多的需求,应从市场上寻找,而不是要求公办学校做到。“义务教育法禁止分重点校重点班,是法治和公平正义的要求,这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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