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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活动] 会所归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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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会所是用来业主娱乐,生活的场所,它的成夲全部计入了房价,开发商有什么资格与业主争呢?龙湖花园的业主们行动起来,为了自身的权益,为了子孙后代不受开发商的剝削,团结起来,为真理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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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5-9-23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哈: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20:56
会所属业主共有,如果开发商是单独报建就属于开发商,显然他是和整盘一起报建的,我们买房时他们都承诺是老年活动中心,开发商太贪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21:10
一时看是否公摊到住房中,如有属于业主共有。二是看批准的规划方案,是否规划为业主活动用房,如是属于业主共有。三是看业主活动用房是否满足交房时的物管和业主活动用房比例。会所,产权完全可以是开发商的,只是为业主提供娱乐,会客,沙龙的一个场所。巴中业主往往视为棋牌室,打麻将的。

发表于 2015-9-2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3 23:58
你都不懂什么叫会所就知道是开发商的啦?小区会所是业主共有,也是不能确权的,他开发商在7年前就办理过产权问题,正因为不是他的,至今他都没有产权在手,能是他开发商的?不懂去网上查下看是他开发商的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00:00
支持哈!斗争到底

发表于 2015-9-2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到底

发表于 2015-9-24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4 22:37
这是我们业主必须争取的合法利益,逝死抗争。

发表于 2015-9-24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有意思。看看最后有什么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5 07:16
穷山恶水出草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5 08:25
龙湖花园不太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5 08:36
坚决维护业主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 2015-9-3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直接的利益直接维护

发表于 2015-9-30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看建筑区域咋个备案的,合同咋个约定的。

发表于 2015-9-30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9.46.x 发表于 2015-9-23 21:10
一时看是否公摊到住房中,如有属于业主共有。二是看批准的规划方案,是否规划为业主活动用房,如是属于业主 ...

终于看见一个理性的人了。

发表于 2015-9-30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3.87.102.x 发表于 2015-9-23 23:58
你都不懂什么叫会所就知道是开发商的啦?小区会所是业主共有,也是不能确权的,他开发商在7年前就办理过产 ...

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可以走法律程序。

发表于 2015-9-3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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