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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已到80万资产的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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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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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
  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
  以上案例,财富增加了15倍,遗产税金却增加了38倍。关键是遗产税的征收方式必须是以现金的形势上缴,时限3个月,否则将被没收或拍卖。如今,一套房子就价值数百万,可谓遗产税与我们每个家庭都密切相关。
  遗产税要注意:
  1.缴纳税金必须是子女合法的收入,不包括父母的财产,更不能是父母现金赠予。
  2.纳税前需要冻结遗产。
  3. 5年内赠予等同于遗产,缴纳相同税收。
  4.遗产税免除:珠宝,文物。但如果子女变现,追缴遗产税。合法捐赠部分不计入遗产总额。
  5.人寿保险不计入遗产总额。
  “遗产税的开征将对扩大内需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将成为冲击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原子弹。”
  周二晚间,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意见(后简称若干意见)明确“研究开征遗产税”。
  全国住房信息系统预定2013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这将监管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提供数据基础。尽管现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尚未完全建成,但近期网络爆出的“房哥”、“房姐”详细的信息显示了住房联网系统已开始发挥舆论影响力。
  随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落成和电子货币化的推进,个人资产、财富信息将被及时准确掌握,遗产税征收所需的条件已逐步达成。根据中国2004年9月公布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草案还规定,遗产税免征额为二十万元,遗产税最高税率为50%。
  未来会效仿西方国家,为公民建立一种特别的“社保卡”,同时要求购房、购车等大宗资产的交易必须采用电子划卡的形式进行交易,现金仅能用于平时吃饭、交通等日常消费。当个人资产完全阳光化,富有阶层将很难再零成本的通过房产、现金、贵金属等形式向下一代转移财富,使日渐富裕的国人(尤其是富人)在意识形态上从“积累财富”转向于“消费财富”,进而极大促进内需。
  而在另一个层面上,遗产税的开征也将成为冲击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原子弹,假设你准备买一套房子留给儿子,但是孩子在继承房子的时候要支付将近房产一半的遗产税,你还会有欲望买房吗?如果现在就把房子继承给孩子,他是否有处置财产的心态和能力或者万一他不孝顺怎么办?
  最后,如何正确规避遗产税将成为接下来的刚性需求,人人都需要学习并掌握规避遗产税的方法,来帮助自己最大化的保全资产。
  (文章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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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革首先就是从文化习俗中革革,中国人爱存钱,这下好了,以后都学西方人不存钱了,吃光用光耍光,巴适得板

发表于 2015-9-2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视同仁咱们也不怕,就怕“二代”们去占领资本主义国家了················

发表于 2015-9-25 04: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achachong 发表于 2015-9-23 19:24
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 ...

高,实在是高,中国人的养老,医疗得不到保障,全靠自己,凭什么收那么高的遗产税?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爷做都做得。老子还说不得了?

发表于 2015-9-2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遗产税今后肯定是要征收的。但是说“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收”纯系无稽之谈,根本不懂法律的人想象的。

发表于 2015-9-2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没有《遗产法》或征收遗产税的行政法规。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即使草稿拟定了,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三次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双月下旬召开一次,而且不是连续讨论某一法律。现在连一次审议都没进行,即使通过过了,一般正式施行还要三个月后;至于行政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有谁见过公布的征收遗产税的行政法规草案?公布草案——多次讨论——通过——正式实施,至少一年以上。就如房产税一样,说了多年,尚未实施。征收遗产税肯定会在征收房产税后。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遗产税》眼看着登台,据说“80万”以上就要开征,神州屁民,底层打滚的烂泥就不说了,反正租房吃泡面,开征“遗产税”,不定还能欢呼“好支威有”。倒是辛苦一辈子的小中产,大部分“遗产”无非就是一两套房而已,“80万”起跳,基本就是大小通杀的节奏。而且好像还要“先冻结”,埋单完毕,才能继承,要是家门不幸,出个“败家子”,家产又不敢先给他,怕赌光嫖光,身体健康。等到“继承”吧,要是败家子掏不出“遗产税”的银子,这笔财产如何处置,还要师母已呆。以为一套房交了“遗产税”就了事??耐衣服,老爷这不“房产登记”正在紧锣密鼓,要唱哪出,大家懂得;慢着,以为交了“房产税”“遗产税”就完事??老爷70年到期,还要等着再收一笔“土地出让金”。一房三吃,老爷这就叫“拔鹅毛”,尽量不让鹅叫。当然,“遗产税”就算出台,也不是没有漏洞,老爷的DNA们个个家财万贯,总不能自己拔自己毛吧。那么后门在哪里??读下面,关键点就在“境外居住”和“境内财产”的关系。同学们看懂了么??所以万事跟着老爷和大爷们走,趁春风,走后门,才是王道。李大爷年近9旬,万亿家产,现在都按开曼群岛法律去办了,什么叫“高瞻远瞩”,“春江水暖”,这就是活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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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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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链接

各国遗产税征收方法

美国:根据现行税法,2012年去世的人的遗产赠与税的免税额为525万美元,对超过免税额的遗产实行累进税率,共12级,通常是金额越高的部分,税率越高,让高收入和财产多的人税负重些,体现纳税公平。

日本:对其公民的全球财产征收遗产赠与税,日本的遗产税实行累计税率,1000万日元以下为10%,1000万-3000万日元为15%,3000万-5000万日元为 20%,5000万 -1亿日元为30%,1亿-3亿日元为40%,超过3亿日元为50%。

韩国:遗产赠与税均实行累进税率,边际税率分5级,税率10%-50%。

丹麦:遗产赠与税实行单一比例税,财产在亲属之间转移税率是15%,如果转让给非亲属,对交纳15%的税后的剩余财产再额外征收25%,这样,非亲属之间的遗产赠与税税率大致为36.25%。

发表于 2015-9-25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人大通过吧,私人财富

发表于 2015-9-2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好贴  顶了

发表于 2015-9-2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2004年就有了“草案”,11年过去了,“草案”还没有变成“暂行条例”,更不要说上升为法律,帖子的作者说“2016年正式开始征收”,所以是无稽之谈;2004年的“草案”起征点是40万,2010年的新版“草案”起征点是50万,帖子说80万元的遗产要交税,又有什么依据?

发表于 2015-9-2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抄2013年9月30日我在麻辣社区发表的一篇跟帖:
      开征遗产税能够矫正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增加财政收入。这类利国利民的事不能纸上谈兵,几十年落实不了。强烈反对的是利益集团及其代理人,广大平民不要受利益集团的蛊惑。不过起征点80万元,是低了点,全国也不宜一刀切。以当地100平方米的房价为标准,80万元为最低标准;在四级差额比例的基础上,增加第五级,遗产在一亿元以上的,按60%征收或65%征收。

 楼主| 发表于 2015-9-2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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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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