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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景区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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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让属于公共资源的景区回归公益属性
    中秋小长假、“十一”黄金周来临前夕,旅游业即将迎来旺季;今年又进入了旅游景区票价的“解禁”年,全国一批4A级以上景区宣布涨价或即将涨价许多人直呼“大好河山游不起”。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国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发改委甚至下发了中秋国庆期间景区变相提高票价将被查处的通知。
景区门票涨价行为早已经让人审丑疲劳、悲叹奈何。不满之余,人们还是不禁要问,景区门票为何在人们的质疑声中却顽强的胡乱一涨再涨,而且没有停歇的迹象?原因固然很多,如相关景区经营单一门票依赖、地方政府财政创收不断加码等,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个严重的顶层制度设计缺失和监管问题,它是对监管者是否创新思维、及时补漏、理顺工作机制、尽到监管责任的拷问。如何遏制景区门票上涨至关重要。
    一是要公布成本等信息,让涨价透明。当前,我国的景区,有一部分是公司化、私营化运营的,其自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涨价。但大部分景区,都是公共景区,公共资源。其本应是维持成本运营的,如果一定要涨价,要公布运营成本等信息。
二是要规范与去除“一景多价”等问题。比如一些景区,进门要门票费,景区内区间车也要收费,游览车更是要收费,园中园同样收费,至于索道等,其价格更是高得离谱。要规范收费模式,避免重复收费。
三是要突出公益性,对于名胜古迹不仅不能提价,而且要适时降价。“三年不涨价”不能只是时间上规定,还应从内容上进行完善,只有严格的细化,“三年不涨价”才不会变味。
从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不少景区是大自然的恩赐,有的还是著名文化遗产,是国人共享的名胜财富。地方只是这些公共景区的管理者,并非所有者。既然是公共景区与文化遗产,就应具有公益属性与社会功能,原则上应禁止景区门票涨价,即使某些景区情况特殊,门票有必要涨价,也要对涨幅做出明确限制。同时,还应该对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做大旅游产业的地方给予奖励。只有这样,才既能捍卫景区的公益属性,又能“倒逼”地方决策者和景区管理者放弃“门票经济”,围绕旅游产业做“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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