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纪委召开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会,安排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权秀峰出席会议。
据了解,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将组织10个专项督查组,对干部作风、超市商场公款购月饼购物卡等情况、餐饮娱乐行业(含农家乐)公款消费情况、公款发放津补贴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中秋、国庆前夕,市纪委制发文件,重申了节日期间相关纪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及其它土特产品等节礼,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及其它土特产品等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不得收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对象赠送的高档节庆纪念品、纪念册;
(三)严禁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宴请;
(四)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等;
(五)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对象提供的上述活动;
(六)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对象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对全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8—27221476。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