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事故车辆遇“天价”停车费 交警:可来电举报
长期以来,市民多次反映出现交通事故后,车辆被强行拖走,并收取高昂拖车费和停车费,有的停车场甚至不开发票。9月29日,南充新闻网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事故车辆拖车费和停车费均由交警部门承担,车主如遇到停车场收费,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难逃高昂费用
今年1月,市民周小姐驾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交警部门扣留,由拖车拖走,并停入市内一家停车场。6天后,事故处理完毕,周小姐拿着取车单到指定停车场取车,却被告知必须交拖车费、停车费共计710元才能取车,无奈之下,周小姐只得支付了这笔费用。
今年7月,市民王先生驾驶小车在嘉陵区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马上报了警,随后交警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并叫来拖车将两辆车都拖到了停车场。次日上午,两名车主在交警队办理完相关手续,前往停车场取车,停车场的收费人员要收取他们500元的拖车费和停车费,不交费就不给他们车钥匙,而且没有任何票据。后来王先生再次到停车场找收费人员理论,对方只是退还了他100元钱便让他离开。
采访中,不少私家车车主反映,车辆出了事故或违章被暂扣后,车辆由拖车拖到交警部门指定停车场。当车主前往停车场取车时,都被要求交拖车费和停车费,且各停车场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交警:费用由部门承担 如遇收费可举报
“停车场擅自收取事故车辆费用,均属个人欺骗行为。”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李德双告诉记者,交警部门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将依法对事故车辆暂扣,暂扣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不应该由车主本人承担。
李德双表示,今年年初,交警支队直属四个大队已与各辖区停车场签订了协议,由地方政府拨款,并向这些协议内的停车场支付了相关费用,所以部分停车场利用车主不明真相,向车主索取高昂停车费的行为属违法。
“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欢迎各位车主举报。”李德双同时表示,事故车辆车主如遇到停车场向其索取停车费用,可立即拨打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电话0817-2600966举报,一旦查实,将对停车场进行严肃处理,并退还车主全部费用。
交警部门提醒,此项措施仅针对事故车辆,如因违法违章(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导致车辆被扣,所产生的费用还是应当由车主本人来承担。(南充新闻网记者 刘舒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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