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wawa2015

[群众呼声] 大河镇集体狩猎致人死亡真相2(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16:49
这么惨,到底是开了几枪!?还喊死者家人莫报警,良心何在!公安机关快点查明真相,人命关天的事还稳起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17:20
怎么回复日期是二零一三年十月三日,是在故意装怪吧

发表于 2015-10-5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有蹊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18:02
背上真的是枪伤,的确是问题?大河镇的机关不晓得搞啥去了?时间都搞错.更说明领导根本没把心用在工作上!幸好时间不是清朝!惨.哭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19:49
官大为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19:51
现在的社会是山高皇帝远没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21:37
要说是问大河镇政府机关都搞啥去了,可能他们有的在打牌九,老资格爱打枪的个师傅儿在火地煸打猎,血案一发立马安排后事跑得比兔子还快躲起了。从整个案情来看,当地公安派出所有无人员参加还很难说哦!疑点如下,仅供大家品味。
        一、九月三十日下午两点血案发生,五点才报案,当事团伙显然弄虚作假制造了第二现场,订立攻守同盟,诬其自裁身亡。
        二、如果与镇政府那些老打山子和派出所官员无关的血案,一旦报了案就会立马出警,并协调当地政府组织力量保护现场,控制相关人员,根本不会是由嫌疑人自行看守死者,有的嫌疑人还回家过夜。
        三、当地派出所岀警时间是次日中午11点20分随公安局刑警队、法医到达的事发现场,受害者家属和亲友对此提出质询,派岀所领导支吾说他们昨天来了的,但又没有与受害方见面,这显然是悄悄出警,偷偷摸摸收队,不符合最基本的办案规则。尸检后由嫌疑人各自把车开回,后均被公安局控制。
        四、既然是枪伤,钢珠打在身上都有那么多的数量,那样大的面积,说明现场岩石、草丛、地面或树杆等处应该也有弹珠痕迹。如果没有,说明血案现场不是该处或未死补枪,受害者死后是被移尸到此。
        五、被害人当天并未带枪,死后遗体现场被人为的留下了枪,很显然警方对此已察明不是受害人的枪。
        六、大河镇政府漏洞百出的通报回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街道社区的人被射杀后,组织山林所辖地村社干部协调赔偿事宜,你尽管再不要脸皮嘛!也该把文昌路社区这一级绑在你的战车上哦!这样才好棒着太阳过山嘛!尽管受害者妻子是居委会主任李跃章的侄女,你们也完全能把他控制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21:48
喜欢玩枪的同志,引以为介,吸取教训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5 22:24
南江县大河镇也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15-10-5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来不祥之物:(

发表于 2015-10-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要搞大!!

发表于 2015-10-5 2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这伙人本就无视法律和任何规矩,做出楼主所述事实,也不惊奇,但还是很震惊,

发表于 2015-10-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公安机关的权威回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00:18
打枪的,电鱼,药鱼的多得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07:53
哎,几个家庭的不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08:01
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08:22
打死得好,自己要去偷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09:02
派出所如果当时岀警了的,当面讯问报案人和受害者家属没,如果没有,在这18小时当中干了什么,刑警队和法医案子多,第二天到场并没有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09:04
死者的猎犬也在事发后找不到了,怪。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