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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wa2015

[群众呼声] 大河镇集体狩猎致人死亡真相2(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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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12:57
升级刑事案件,迟迟没有回复,大河镇政府,及在派出所,是有说不清楚的地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13:15
还死者一个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16:27
    如果不是枪走火,说明被移尸,察明第一现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16:43
拭目以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20:05
老百姓都在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21:58
等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22:48
还死者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6 22:50
该好好查查,问责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7 09:57
网友怎么用的都是手机?难道你们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发表于 2015-10-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可怕
希望死者能够安息,家属能够尽快从悲痛中走来,至于事实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发表于 2015-10-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08.148.x 发表于 2015-10-5 05:19
这几个都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只是张廷贵是大河供销社主任,单位虽然仅只剩那么一口气了,但不动产还有占地近 ...

相信法律,杜绝任何人以讹传讹,不要盲目把自己的“听说”和判断利用网络来传递错误的想法。网络谣传也是一种在法律上和道德上的 犯罪。

发表于 2015-10-7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2.208.148.x 发表于 2015-10-5 21:37
要说是问大河镇政府机关都搞啥去了,可能他们有的在打牌九,老资格爱打枪的个师傅儿在火地煸打猎,血案一发 ...

如果你是家属,你就可以在贴上说明,或者你是公安,自己在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只有这样你才有对你自己提出几点疑问的依据,不然就是“”听说而已“。中国最恐怖的风气就是以讹传讹,没有事实根据就胡说八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7 19:02
        察出那些以讹传讹的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7 19:49
怎么回事,就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15-10-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别人“以讹传讹”的人恐怕倒是别有用心吧。发生这么大的事,网友总想知道真相,这难道还有错么?

发表于 2015-10-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点击率超过6000了,如果楼主在此内容中有笔误,还是早点纠正吧,不是自己亲眼看到事实就别乱说哦,真相是绝对有的,但是你这么一说,我感觉你是现场的人员之一。

发表于 2015-10-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头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9 00:18
哎,人啦。各形各色

发表于 2015-10-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发表于 2015-10-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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