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志哥,你要冷静,打击面大了对你没好处。法官在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中的自由裁量权还是很大的,别相信审委会会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讨论的,若察岀法官枉法裁判,结论顶多是个不大的错,给点隔靴挠痒的内部处理就0k了。
县检察院不受理你的控告是有理有据,别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他们虽有监督权力,但也要讲程序,否则,就会自讨莫趣,人家毕竟是内行。我个人认为,在公、检法三家中检察院是专门挑刺的,说不定还有任务呢!你提供的线索只要属实,他们是求之不得的。根据我的诉讼经历来看,检察院是比较公正的,专门到当地对我的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不存在不让讲理讲法。对方有錯,原审法官有错点到即可,不过分要求,最后象征性地中和了下,我心里过不去的坎也就过去了。检察官跟常人没有区别,有血有肉有人情味,他们虽然在法律监督工作中扮演的是挑刺的角色,除明显的枉法行为外,人与人之间也有见面之情。如你确实冤,只要稍稍倾斜点回来就算毬啰!
如果你有证据法官在枉法裁判,方法如下:
1.向法院领导反映,同时在上诉期内上诉,若院领导认为需要再审,他会向审委会提交再审讨论决定,估计此路通的可能性小。
2.如果超过了上诉期限,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有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若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也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判决后还可上诉。
3.如果书面申请被书面驳回,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还有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从二百四十二条开始选择有针对性地熟悉下,尽量靠自己,很多代理人是拿钱不会给当事人办好事的,他们不想得罪法官,一审中自己没经验,他给你搞砸了就很难翻身,我深有体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我不是托哈!人家检察院在判决书中不可能找得到法官文不对题的漏洞,你千万不要以司法不做为和包庇之嫌在网上说事,也根本不起作用,如果认识到自己已造成了误会可去勾通说明下,人家也不会计较的。如果你所发之帖之事严重不实影响很不好,别人在跟帖中根据你的网帖内容作岀了错误的分析推理并造成了不良影响等法律责任可能是你担责哟!最近本论坛上有个很震惊的帖文你肯定也看到了,如果该帖失实,跟帖推理的可能没事,顶多就过问下,发帖的可就惨了。
你我无冤无仇也从未见面,劝你一句,根据现实状况,反腐零容目前还不现实,只能杜绝腐败,反之就会乱套。你想骂我也行,我不会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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