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2日讯(记者 戴璐岭)今日,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公布2015年9月全省空气质量监测情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9月份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达标天数比例为97.9%,其中优为59.5%,良为38.5%;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2.1%,其中轻度污染为1.9%,中度污染为0.2%。
攀枝花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宜宾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马尔康县、康定市、西昌市达标天数比例最高,均为100%;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达州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3.3%至96.7%之间;广安市达标天数比例最低,为90%。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达标天数比例环比上升5.6个百分点。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本月首要污染物以PM2.5为主。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六指标综合指数评价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马尔康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最好、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第二、康定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第三;达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倒数第一、成都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倒数第二、广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倒数第三。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