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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四川达州市最嚣张村主任? 妹夫挣钱当靠山 民工出事摆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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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达州市最嚣张村主任? 妹夫挣钱当靠山 民工出事摆架子
  • 正文


2015-09-17 10:44
来源:中国新闻报 作者:admin





    中国新闻报四川报道(主任记者 万云成)2015年5月,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乡长河村村主任王中福,将村委新建办公楼的装修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亲妹夫郑权大。因该工程无任何防护设施,导致农民工程代林在其施工时摔成重伤。目前,五个月过去了,村主任王中福及其妹夫郑权大仍然嚣张应对,根本不理会病床上重伤的农民工程代林演变成植物人,拒绝支付农民工程代林的任何治疗费用,让程代林陷入无钱医治困境的家属曹心娅不得不质疑:为什么达州市的村主任会这么嚣张?
    程代林在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乡长河村新建办公用房在装修工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而相关责任人拒不支付抢救治疗费导致其生命垂危无人问津。2015年9月8日终止了对程代林的治疗与用药,可怜的程代林命在旦夕,像死人一样躺在了医院又无人过问了。(本报记者万云成摄)

     装修施工:无安全措施

     据了解,新村乡长河村新建的村委办公楼装修项目,由该村村主任王中福代表村委,将工程发包给了其不具有装修资质的亲妹夫郑权大及程代礼施工,后由郑权大、程代礼共同雇请了程代林从事装修贴地砖。然而整个装修工程,却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2015年5月5日午后,与以往一样,程代林干起了包工头分给他的工作,当天下午,57岁的程代林去清扫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楼梯间时,当清扫最上面一层时,由于房顶没有按正常高度设计,导致起身时不慎撞到房顶,从高度大约2-3米且没有防护拦的高台上,掉落到花岗石地板上,致使其严重摔伤。
新村乡长河村新建的村委办公楼装修项目程代林出事地点。(本报记者万云成摄)


    隐匿实情:改出事地点

    由于事发后,与程代林一起工作的包工头郑权大并没有及时拔打急救电话进行抢救,首先让当地村民拿旧衣服到事故地点擦去血迹,然后找该村村委主任王中福慢慢开车去双龙镇医院,这期间,程代林的家属却一概不知,直到双龙镇医院无法救治,当天下午6 :30后才打电话通知家属及时赶到。随后,该包工头及村主任才找来通川区红十字医院急救车,转送红十字医院。在途中,包工头给程代林家属灌输说是在家中摔伤的,不能说是工伤,叫程代林的家属用医保卡治疗,情急之下,由于年岁已大的程代林家属头脑反应慢,任由村主任及包工头妹夫安排。
新村乡长河村新建的村委办公楼装修项目程代林出事地点。(本报记者万云成摄)


    两次开颅:受七处重伤

     当急救车到达红十字医院后,已是晚上的七点后了,经该医院检查诊断,57岁的程代林已是颅内出血、胸腔严重出血、右肩甲骨粉碎骨折、肋骨摔断等七处严重伤情。入院后,经心电监护、吸氧、密切观察患者神志变化,予以止血、减轻脑水肿、营养脑神经、预防感染对症等治疗后,仍出现颅内创伤面积及出血量有所增加,采取了第一次开颅手术。5月8日晚上七点,伤者程代林再次出现双侧瞳孔散大,光反射迟钝等问题,该医院不得不采取得了第二次开颅手术。伤者程代林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在达州市通川区红十字医院《关于程代林病情说明》中,程代林因“外伤致头部等处受伤意识障碍2+小时”,目前患者生命体征正常,呈昏迷状对周围环境半角反应,完全丧失对自身和周围的认知能力,左侧肢体自主活动,不能执行任何命令。
伤者程代林两次开胪手术



    医疗费用:承担成问题

     程代林意外受伤住院,而医疗费由谁承担成了问题。5月10日,新乡村大调解协调中心对涉事的双方进行了协调,并在《关于长河村村委办公室装修中发生工人意外受伤的协调记录》中写明,由工程包工头郑权大负责垫付75%,程代礼承担25%,如一方违反各自承担的医药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未垫付的一方全部承担。相隔3日,伤者程代林家属及郑权大承包方,因医疗费承担问题,使矛盾升级,再次由新村乡政府出面调解,在《关于程代林因工伤产生医药费纠纷协调记录》中明确,按上次意见处理,郑权大及程代礼各负其责外,并由长河村村委从工程款预支1万元,借给包工头郑权大作为垫付伤者程代林的医药费。
      
     陷入僵局:医院已停药

     由于事后相关责任人交付医疗费不及时,多次拖欠,经家属多次讨要、催缴无果,仍然拖欠红十字医院3万多元。目前该医院发出停药通知。
    据伤者程代林的家属透露,伤者程代林已用去抢救治疗费10余万元,可遗憾的是,正当程代林生命体征稍有好转,正需要采取多种治疗措施,大量采取药物治疗的关键时刻,包工头郑权大等人却停止支付抢救治疗费。使原本有起死回生希望的程代林再次陷入垂危。如果不及时缴纳抢救治疗费,恢复正常用药,程代林随时有可能失去生命。
         
    救死扶伤:竟困难重重

     在万般无奈之际,程代林的亲属曹心娅曾多次找新村乡政府、通川区安监局、区信访局,均未得到解决后。无耐之下,于2015年5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达州市通川区的杜书记、梅区长求救,二位领导非常重视即责成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局与通川区红十字医院衔接,对医疗费欠付恢复了治疗及正常用药。
    在恢复了正常治疗期间,当程代林的生命体征基本好转且加强治疗的最佳时期,医院以欠付高达17万元的医疗费,于2015年9月8日终止了对程代林的治疗与用药,可怜的程代林命在旦夕,像死人一样躺在了医院又无人过问了。

     村委主任:失职同杀人

     程代林一人挣钱维系全家生计,目前,程代林全家人生活都无着落,根本无法支付医疗费,其体弱多病的家属曹心娅多次与新村乡长河村村委反映情况,可该村委的干部态度桀骜不驯,并呵斥道:“村委无责任,与村委无关等”就挥手而去……
     针对伤者程代林实际面临的状况,其家属已愤怒无比,并质疑长河村村主任王中福,其代表村委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装修资质的亲妹夫郑权大施工,本身就存在着重大过错,理由承担支付程代林的抢救治疗费,但时至今日,该村委未支付分文抢救治疗费,对郑权大等人停止支付抢救治疗费的行为也不闻不问,甚至扬言:程代林的受伤,村委没有任何责任等。
     对此,程代林的妻子曹心娅认为:在该工程中长河村村委办公楼是由政府财政全额出资修建的,所有权属国有资产政府所有,然而当地政府在审查监管该工程中严重失职。在该工程中长河村村委是受益人,且又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装修资质的他人施工本身就存在过错,同时,该地乡政府、村委会作为一级基层组织,程代林在施工中受伤,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承担或督促他人积极支付抢救治疗费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该村委不仅不支付抢救治疗费,更不积极督促他人支付抢救治疗费,这种行为与一级基层组织、村委干部的要求和标准相去甚远,同时不支付和不督促他人支付医疗费与故意杀害他人生命没有任何区别。
    本报记者截此发稿时该伤者仍一人在当地一家红十字医院无人问津,而医院还苦苦地在崔交医药费并停止对程代林用药了。就该事件进展记者将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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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程代林在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乡长河村新建办公用房在装修工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而相关责任人拒不支付抢救治疗费导致其生命垂危在医院无人问津的
再次紧急情况反映
      我是伤者程代林之妻曹心娅,达州市通川区东岳乡山桥村4组人,首先在百忙中打扰您们表示歉意,但涉及到人命关天的大事,您是我们老百姓父母官的最高领导人,作为伤者的亲属又不得不打扰您们,有不当之处,恳请您们谅解,望您们责成、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支付治疗费以挽救一条无辜的生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现将我夫遭受人身损害的经过向您们反映如下:
       由通川区政府财政出资,新村乡长河村新建村委办公室,其装修项目由该村村主任王中福代表村委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装修资质的亲妹夫郑权大及程代礼施工,后由郑权大、程代礼共同雇请了情况反映人之夫程代林从事装修施工(贴地砖)。2015年5月5日下午程代林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顶楼摔下,致程代林头、肩、胸等多部位严重受损,当即送至通川区红十字医院抢救治疗,由于多部位受损严重持续昏迷不醒,不省人事,在正需要行多处手术、大量用药等采取多种治疗措施的关键时刻,包工头郑权大等人却停止支付抢救治疗费,因下欠医院治疗费被迫停止用药,使原本有起死回生希望的程代林再次陷入了生命垂危,如今程代林已成植物人状态。丟在医院无人问津……!
      在十万火急、万般无奈之际,作为程代林的亲属多次找新村乡政府、通川区安监局、区信访局,均未得到解决后,立即于2015年5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达州市通川区的杜书记、梅区长求救,二位领导非常重视即责成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局与通川区红十字医院衔接,医院以欠付高达17万元的医疗费,现已终止了对程代林的治疗与用药,程代林独自像死尸一样躺在了医院无人过问,随时将会结束生命……!程代林受伤前是全家唯一的顶梁柱,仅凭他一人挣钱维系全家生计,现他倒下全家人生活都无着落,根本无法支付医疗费,情况反映人带着病残的身体多次新村乡长河村村委,可该村委的干部态度桀骜不驯道:村委无责任,与村委无关等……!
       长河村村主任王中福代表村委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装修资质的亲妹夫郑权大施工,本身就存在重大过错,理应承担支付程代林的抢救治疗费,但时至今日,该村委未支付分文抢救治疗费,对郑权大等人停止支付抢救治疗费的行为也不闻不问,甚至扬言:程代林的受伤,村委没有任何责任等。情况反映人认为:在该工程中长河村村委是受益人,且又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装修资质的他人施工本身就存在过错,同时,该村委作为一级基层组织,程代林在施工中受伤,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承担或督促他人积极支付抢救治疗费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该村委不仅不支付抢救治疗费,更不积极督促他人支付抢救治疗费,这种行为与一级基层组织、村委干部的要求和标准相去甚远,同时不支付和不督促他人支付医疗与故意杀害他人生命没有任何区别。
      在这几个月时间里,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找当地党委政府、村委相关负责人,请求继续督促、协助解决此事。但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找各种借口推诿推脱,明显存在消极不作为的倾向,导致几个月的时间过去,此事仍然悬而未决。
  这几个月时间里,我们伤者家属倍受煎熬,一直在眼泪和痛苦中度过,一个年仅才50多岁的鲜活生命就这样突然变成植物人状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全党全国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好形势下,通川区人民政府为什么仍然置群众的利益于不顾,工作态度如此消极?工作力度如此弱化?我们小老百姓没有太多文化、没有太多法律知识,更没有太多社会关系,只知道把全部的信任交给我们百姓的“父母官”,但摆在眼前的现实显然是我们一厢情愿、事与愿违,让我们悲痛之余更加失望。因此我们一家老小决定组织其亲友将所有生家性命交给政府处置了。
  我们恳请上级党和政府从关心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安全大局出发,关注一下这条无辜垂危的生命,关注一下这个已经不再完整的家庭,关注一下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帮助解决此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保持人民政府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真心信任!不能最后导致“走群众路线,让群众无路可走”“硬逼民玩火”的尴尬局面。
     我国法律、党和政府一直倡导的生命大于一切,然而,程代林在生命处于垂危之际,相关责任人却终止对程代林的抢救治疗费,作为程代林亲属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万般无奈之际,不得不向级部门及领导求救,恳请你们在百忙之中立即督促新村乡政府、长河村村委、郑权大及相关责任人支付治疗费,恢复对程代林的治疗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法律的相关责任,也许你们这一举动,就会挽回一条无辜的生命,挽救一个即将失去亲人的家庭。情况反映人代表程代林及全体亲属向您们道一声:谢谢您们了!
              特此反映


                                                            反映人:曹心娅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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