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圣宫村相关问题的回复
2005年仪陇县新政电站淹没涉及谢河镇四个村,分别是城东村、羊子桥村、武圣宫村、店儿梁村。
武圣宫村被涉及的社是1社、3社、10社、12社,提灌站两个。具体负责处理这些事务的是原村支部书记王某,王某早已离职外出,距今约10年。现任村干部不清楚当时的情况,通过走访相关村社干部和个别群众,事实如下:
一、淹没款兑付到各社,具体处理由各社社长召开群众会议处理。
1社8万余元,经过召开群众会,同意用于新修3公里多碎石路。12社4.1万经群众讨论同意用于该社硬化水泥路。10社3000元左右,用于修补社公路, 3社17624元,全部兑付给群众。
二、提灌站的赔偿条件是恢复设施,按照当时的赔偿的要求,两处提灌站属于自建工程,由姚某等两人承包,恢复提灌站设施,由于时间过去太久,现经电话询问其中一位承包人魏某,当时两处提灌站的总费用大约在5万余元左右,具体情况当事人也记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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