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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531|评论: 14

难道“维护干部形象,维护群众利益”是个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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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南部县下游修电站,导致:第一,河东马鞍溪提灌站被淹没,赔偿武圣宫村大约八万元。第二,谢河镇武圣宫村提灌站被淹没,涉及5社,10社,12社,赔偿大约三万元。第三,谢河镇武圣宫村1社,12社河坝被淹没,涉及村民开垦出来的地和栽种的树。综上所述,直到现在,有的村民赔,有的没赔。希望纪委的同志们行动起来,严惩贪官,不要让‘维护干部形象,维护群众利益’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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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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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不是个幌子?????????哈哈哈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4 13:28
难道你还当真了?
发表于 2015-10-1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武圣宫村相关问题的回复
2005年仪陇县新政电站淹没涉及谢河镇四个村,分别是城东村、羊子桥村、武圣宫村、店儿梁村。
武圣宫村被涉及的社是1社、3社、10社、12社,提灌站两个。具体负责处理这些事务的是原村支部书记王某,王某早已离职外出,距今约10年。现任村干部不清楚当时的情况,通过走访相关村社干部和个别群众,事实如下:
一、淹没款兑付到各社,具体处理由各社社长召开群众会议处理。
1社8万余元,经过召开群众会,同意用于新修3公里多碎石路。12社4.1万经群众讨论同意用于该社硬化水泥路。10社3000元左右,用于修补社公路, 3社17624元,全部兑付给群众。
二、提灌站的赔偿条件是恢复设施,按照当时的赔偿的要求,两处提灌站属于自建工程,由姚某等两人承包,恢复提灌站设施,由于时间过去太久,现经电话询问其中一位承包人魏某,当时两处提灌站的总费用大约在5万余元左右,具体情况当事人也记不清楚了。

发表于 2015-10-1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武圣宫村相关问题的回复
2005年仪陇县新政电站淹没涉及谢河镇四个村,分别是城东村、羊子桥村、武圣宫村、店儿梁村。
武圣宫村被涉及的社是1社、3社、10社、12社,提灌站两个。具体负责处理这些事务的是原村支部书记王某,王某早已离职外出,距今约10年。现任村干部不清楚当时的情况,通过走访相关村社干部和个别群众,事实如下:
一、淹没款兑付到各社,具体处理由各社社长召开群众会议处理。
1社8万余元,经过召开群众会,同意用于新修3公里多碎石路。12社4.1万经群众讨论同意用于该社硬化水泥路。10社3000元左右,用于修补社公路, 3社17624元,全部兑付给群众。
二、提灌站的赔偿条件是恢复设施,按照当时的赔偿的要求,两处提灌站属于自建工程,由姚某等两人承包,恢复提灌站设施,由于时间过去太久,现经电话询问其中一位承包人魏某,当时两处提灌站的总费用大约在5万余元左右,具体情况当事人也记不清楚了。

发表于 2015-10-1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半句不是,后半句是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南部县下游修电站,导致:第一,河东马鞍溪提灌站被淹没,赔偿武圣宫村大约八万元。第二,谢河镇武圣宫村提灌站被淹没,涉及5社,10社,12社,赔偿大约三万元。第三,谢河镇武圣宫村1社,12社河坝被淹没,涉及村民开垦出来的地和栽种的树。综上所述,直到现在,有的村民赔,有的没赔。希望纪委的同志们行动起来,严惩贪官,不要让‘维护干部形象,维护群众利益’成为一句空话!

发表于 2015-10-2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

发表于 2015-10-2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

发表于 2015-10-21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之

发表于 2015-10-24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干部形象,维护群众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南部县下游修电站,导致:第一,河东马鞍溪提灌站被淹没,赔偿武圣宫村大约八万元。第二,谢河镇武圣宫村提灌站被淹没,涉及5社,10社,12社,赔偿大约三万元。第三,谢河镇武圣宫村1社,12社河坝被淹没,涉及村民开垦出来的地和栽种的树。综上所述,直到现在,有的村民赔,有的没赔。希望纪委的同志们行动起来,严惩贪官,不要让‘维护干部形象,维护群众利益’成为一句空话!

发表于 2015-11-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太认真

发表于 2016-1-1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干部形象,维护群众利益,是每个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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