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关于加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投入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敬老院建设。全县已建成敬老院39所、床位1247张。 二是积极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模式,探索建立乡镇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面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已建成9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全县1027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通过用地保障、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目前,有2所民办养老机构办理了许可登记、4所民办养老机构在办理立项手续和加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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