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交通事故中意外逝世,她银行存款如何归属?日前,死者爸爸妈妈与后代4人申述农业银行,请求其承兑死者的存单本息,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2013年6月,颜某因发作交通事故逝世,其生前与张某育有一男一女,但并未挂号成婚。原告在收拾颜某遗物时,发现有其生前在银行的现金存单4张,合计2.9万元。且存单均已到期能够承兑本息。原告多次持上述现金存单向银行请求付出,银行均以存款人的遗产应由有关机关确定给有关继承人后才干付出为由,拒绝付出。该银行以为存折应当是颜某与其同居男友张某的一起财产,应当先与其生前男友分配后再行继承。
法院经审理以为,死者颜某与张某虽一起生育了两个小孩,但并没有进行婚姻挂号,不能认定为法定继承人,故死者颜某的银行存款应由榜首继承人即其爸爸妈妈、后代享有。故原告有权向农行支取存单2.9万元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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