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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1648|评论: 22

[群众呼声] 致南江县派出所户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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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5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户籍办同志:
      你好,我是南江县一名农民,我刚结婚,现在我想把我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分开,另立新户口好把我老婆的户口转到我的名下,将来有孩子了好上户口,不可能将来孩子上学老用父母的户口吧,麻烦,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2,我也找亲戚朋友问过派出所,派出所户籍民警说要与父母把土地使用证分了才给上,可是我又没有给我父母分家,就我一个儿子,将来父母土地不就是我的吗?我怎么分呢?所以咨询一下,望派出所的同志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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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6 07:25
顶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6 07:41
要房产证

发表于 2015-10-16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部门办事越位,上户与分土地、房产证有何关系!!!
    难道没有土地和房产就不能上户?!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看法

发表于 2015-10-1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6 12:58
现在政府办事太不靠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6 13:44
跪等答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7 08:00
就不能给个回复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8 10:03
发贴的一看就是外行!

发表于 2015-11-12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21岁,女,想在南江找一份工作,有需要招人的联系我。电话18381095683

发表于 2015-11-1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户与上户是两回事,其实户口在一起是好事,为啥子要与父母分开呢,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发表于 2015-12-4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去把超计生罚款上交了哆,不行给他们交几千元罚款也做数!反正走不了干系!

发表于 2015-12-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5-12-28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户现在是有格规定的,不像以前了哈!

发表于 2015-12-28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二胎上户还需要到计生部门交钱办理罚款手续,才给上户吗?
发表于 2015-12-2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户都分出去了,不是分家是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14:32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份就发布了关于黑户上户问题!明文规定禁止和地方计划生育挂钩,只要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户口簿,当地户籍管理就应该无条件给孩子上户口!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基层干部还是我行我素很计划生育部门挂钩!

发表于 2016-12-1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的规定:居民分户的前置条件是必须分家析产,通俗的说就是你要与你父母就分家达成协议,并将分割给你的财产(不动产)或生产资料(承包土地,山林)变更不动产权属,登记在你名下并取得产权证,凭产权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城镇居民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分户将户口登记在其名下产权房屋地址。
     你实际未与父母分家,不符合分户条件。结婚后不影响你配偶的户口迁移和子女入户,符合迁移条件可以直接迁入你户口登记地址与你合户,如你父母是户主,你配偶迁入你户登记为儿媳,你子女入户登记为孙子、女。如你认为如此登记不能满意,可与父母协商变更户主,你登记为户主,你配偶迁入自然登记为妻,你子女入户自然登记为子、女。
      当下农村国家惠民政策颇多,在实际实施中多与户籍挂钩,实施按户补贴,部分群众为了套取惠民资金,频繁要求将一家几人分列几户,以求达到多占资金多拿补贴的目的。为此,省公安厅2013年就对分户作出严格要求。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为建立公平、公正法治社会多建言,多点赞。
      如有疑惑,请致电0827-8266516南江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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