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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严三实

[群众呼声] 质问响滩镇政府(响滩镇人民政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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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9 20:27
老住户,啥叫网络不实负法律责任??楼主诽谤人了吗?捏造事实了吗?政府都回复说收费是事实,何来负法律责任?你懂不懂?

发表于 2015-10-1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土生土长在响滩,我不懂什么法律,只知道只要办的事情符合80%民意,这几年响滩的变化太大了,虽然收30元你说不合理。那么土地大片大片空起,根本没有人耕种还在领取补助,这合理吗合法吗?没有必要把事情说的那么严重吧。我也是一个普通的居民,没有站在居委会的角度说,这几天我们和好多人在一起谈论起这事,好像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们在群众办实事,这钱值得。

发表于 2015-10-19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油诗
浓浓的情,甜甜的话,灿灿的脸。诉说着浪漫与吉祥
        那幢幢高楼
          如丰碑,拔地而起
          如巨人,伟岸挺立
         如旗帜,在向贫困宣战的号角声中飘扬
   那是蜿蜒盘旋的平仪公路
     让我们真正明白,天堑变通途的雄壮
      她如同穿着盛装的少男少女
        舞动着绿色的飘带
         舞动着经济腾飞的翅膀
          舞动着文化交流的形象
      禹王街、新兴街、通明的路灯照得雪一样亮
     与以往相比,好像把满脸皱纹的老太太
       一夜之间打扮成一个待嫁的新娘
         迎娶的贵宾是那整齐的树
            迎娶的乐队是那人来车往的共鸣
                 把气氛装点的喜气洋洋
   这是响滩的变化,变化得越来越亮
     这是响滩的现在,现在得令人神往
       我说不清响滩有多美
         我说不清家乡有多娇
           但我知道响滩的风景这边独好
            实现了人民对今天的畅想

发表于 2015-10-1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并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9 22:34
涨多了,你享受了光明为什么不该出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0 07:53
农民没种田收粮食直补,是不合理,但只要国务院出文件要求清理,农民也不会索要,因为他没耕种。问题是国家没这么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0 07:56
168778起码是居委会干部以上的级别,但这并不重要。

发表于 2015-10-2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一介平民,都是说的实在话。也是个人感觉。没有和上面兄弟们相互抵触的意思啊。

发表于 2015-10-2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响滩》这首打油诗体现了山区人民质朴的情感。在过去上面领导少来问津的地方,靠人民群众自己的力量来建设自己的家乡,体现了响滩人民的伟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0 09:45
举报:2015年10月20日6点50分,坐出租车川YT6020不打表,从森林公园到东站收费10元,师傅说这是规定,请问是谁规定的?

发表于 2015-10-20 1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有啥争的?这件事到底好不好,建议大家直接到当事地去了解了解就知道了,在网络上一个二个争得个咽干气火有啥子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0 14:38
我今天年审车才叫乱收费,打三张表就要收50元,还不说涂好码大架,发动机各20元,关键是这三张表该不该收50元,值不值50元并且是明码标价代办,可是代办也要本人自愿呀,可是不代办又去哪儿去领这三张表呢,有点像强奸的感觉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0 22: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对帖子的关注,尽管开始本人对政府的回复十分不满,但也无可奈何,但广大网友根据事实,依法依规,讲理讲法,一身正气,文明驳斥,仗义执言,不得不让人折服,本人也由最开始的被谩骂到后来舆论的天平逐渐向我倾斜,很是安慰,目前禹王街已经收取了部分群众的电费,自从帖子发出引发关注后,目前停止了收取,但不敢肯定是不是不会收了。路灯这几晚也是亮的。老百姓一是觉得不应该承担,二是响滩私人建设多,人户密集,除了居委会和收清洁费的外,到底有多少户,是个迷。本人发帖无任何私人恩怨,希望不要对号入座,本人是质问的政府行为。如不小心影响了某些人的利益,纯属意外。再次感谢大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也感谢政府停止了收费,整亮了路灯,感谢对百姓的关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0 23:07
老百姓的钱好收些,基本都是带孙子那些老人,唯独不好收的就是做生意的那些人,扯经得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0 23:09
政府应该有肚量听刺耳的声音

发表于 2015-10-2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4.20.x 发表于 2015-10-16 09:49
响滩禹王街自2O15年9月以前路灯少,只有老街居民自筹资金安装路灯,电费五角二分每度,由居委会负责。现在 ...

路灯算商业用电合理吗,乡政府偌大个单位跑不下来居民用电??

发表于 2015-10-21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零过客 发表于 2015-10-17 12:13
看你的回复你应该是手握生杀大权的权威人士了。请你拿出合理收费的法律法规条文来支撑。否则,除了说明你 ...

支持飘零过客的观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再怪冕堂皇的理由都遮不住欲盖弥彰的贪欲!

发表于 2015-10-2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心而论,在很多边远乡镇都有过群众分摊电费的事例发生,不止平昌县,很多其他省份也发生过政府强收路灯电费的事,也引发了很多民告官的案例发生,但这是发生在整顿四风之前。现在国家一直在提倡“法治”,对于民生更是提到了所有发展之前。以前的一些老百姓认为合理的收费现在也变得不合法了,很多行政性收费都完全取消了,说 明国家对改变老百姓负担方面,不但是提得响,更是落到了实处的,老百姓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以前耕种农田需要向国家缴纳双提农税,现在不但不缴费了,而且对于农田的耕种国家还有补贴,这是何其令人兴奋的事情。以前赶场上街需要翻山越岭,肩挑背磨,现在国家不但修通了路,更是对道路实施了硬化,这是多大的幸福。农民的种植业效益太低,政府进行了大量的投入,改良土地,改变种植模式,使农民的收入大大增加,这同样令人欢欣鼓舞。类似事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相信身处农村的朋友有更大的切身感受。响滩镇积极争取资金,为响滩镇的亮化建设呕心呖血,努力奋战,终于梦想成真,令全镇人民欢欣鼓舞。可是,美中不足的是,政府行文收取亮化电费,大打感情牌,把收费主体责任分解到各个居委会,避开政府收费的拦路虎,并且还收得理直气壮,大义凛然。这不由让很多人心生义愤。收费的法理依据何在?哪条法律条文提到一句”政府可以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自己转移路灯电费收费主体职责”。明确了的法律主体责任,还强词夺理地强嫁于老百姓头上,法又在何处?照如此政府论调,村道路竖杆收费也就是合理合法的了。可是,这个是正确的么?建设好的新农村,是不是也要向前来参观的游人收取门票费呢?在出台政府收费行为之前,请先想想“法”在何处?做到有法可依,别人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2 22:40
飘零过客:你费这么多口舌评论,不如拿点时间去咨询政府或县财政局,县发改局,了解下乡镇的路灯电费有无预算,电价是多少,再回复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2 23:05
国家有难,匹夫有責。支援家乡建设是我们生长在响滩的人民应尽的义务,不支持的肯定不是响滩的。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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