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旅游乱象调查处理结果公布,相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
2015-10-17 凉山日报
记者从州政府新闻办获悉,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泸沽湖景区旅游乱象后,州政府工作组及盐源县联合整治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整治工作,并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为提升优化旅游环境,泸沽湖景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经营环境专项整治。
据调查,《聚焦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泸沽湖的“诱惑”》报道中反映的“银饰贵一倍、两包药材5000元”发生在云南省境内景区。“泸沽湖惊现玛卡价格陷阱、疑似药托设下连环圈套”发生在我州境内泸沽湖景区走婚桥和喇嘛寺两处景点。
两家经销商均为湖南籍商贩,都是租赁当地人房屋经营。报道中涉及的青刺果、青娜油经销地点在泸沽湖镇山南村9组,经销商为云南人,因无人购买,商铺已关闭。
根据调查情况,盐源县政府做出六项处理决定:
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相关部门拟没收房屋出租人冯某违法所得6600元,罚款1.5万元;对房屋出租人周某罚款1.5万元。
二,两名彭姓经销商涉嫌明码标价不规范,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拟分别处罚5000元。如经进一步调查证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将按价格欺诈行为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介于两名经销商逃逸,盐源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摩梭家园及旅游景区管理局负责追责,并依据相关法规从严处罚。三,查封喇嘛寺、走婚桥景点涉及的两处非法经营场所。
四,取缔、关闭山南村经营青刺果、青娜油的商铺,并对房东进行批评教育。
五,摩梭家园及旅游景区管理局要吸取教训,全面整改,综合治理,从严管理,维护景区良好秩序。
六,公安机关将对报道中曝光的疑似“药托”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盐源县政府表示,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努力营造泸沽湖景区良好的旅游环境。
将集中对不法经营者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消费等行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层层落实责任,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举报不法商贩。
建立诚信管理信息公示制度,景区经营户一旦违规经营,将被纳入黑名单,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商家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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