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归国留学生提出的申请,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以及为未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未获认证通知单。2001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始受理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国外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国家司法部,人事部和中组部,卫生部相继出台有关规定,提出凡申请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以及医生资格考试的报名者和提职者,起所持国(境)外学位及文凭,均要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与此同时,所有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高等教育机构也对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文凭的应聘者,参加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提出认证的要求。以往留学生在进行学历认证时,必须要用到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生回国证明》,看用户名加扣扣叁壹柒肆陆贰捌零壹肆,虽说从2015年5月22号之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不需要提供回国证明,但是回国证明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申请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有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1、 落户;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必须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护照原件和首页及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 2、 购买免税车;为了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留学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是需提供有效出入境证件、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已完成学业并取得本专科以上学历、学位的学生,以及完成进修、合作研究任务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决定回国工作、在使领馆教育处的网站上登记注册。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根据各国情况有所不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回国证明必须在回国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不再需要回国证明虽然省去了留学人员不少麻烦,但是在办理派遣落户、免税购车、申请科研基金等回国手续和相关事项时,仍然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建议留学生在学业完成归国前今早开具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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