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的监督执纪成为新形态。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着眼于压实党委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腐败问题提前遏制在萌芽状态,用有效的制度搭建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在四种常态的倒逼下,各级党委应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把管党治党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党员干部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加强自律和他律,懂规矩、守底线,将纪律始终当作不能逾越,随时带电的高压线。通过防患于未然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要求领导干部平时要不断自我总结和反省,树立廉洁的工作作风,加强党性锤炼树立为民务实的工作理念。要求纪律部门要拿好丈量法纪的尺子,同时又要自我鞭策运用好监督执纪,努力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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