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草池镇人民政府关于草池镇自來水管网改造的情况说明 根据2015年10月26日,市网络舆情中心转来的网络舆情督办单。我镇认真展开调查,召开了场镇居民代表座谈会并立即督促自來水站负责人对场镇居民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解释。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反映政府收取户头费,领导干部参股自來水厂的问题。 经过调查,草池镇金鸡小队自來水站始建于80年代,由禾丰农场主建,并于1993年转卖给草池镇金鸡1社作为社办集体企业。2014年12月份经金鸡1社全社社员同意通过市城乡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由现草池镇兴富民自来水厂中标。至始至终,并未有任何政府工作人员参与自来水厂的经营。 草池自来水厂原取水绛溪河,水质较差,群众意见很大。2015年,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顺应场镇居民改造供水管网的意愿,兴富民自来水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和《关于制定我市张家岩等三个集中供水站供水及安装临时价格的通知》(简发改发【2015】231号)文件要求,按照居民自愿原则启动场镇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整体接入张家岩水库集中供水管网。本次改造属市场化行为,改造主体是草池兴富民自来水厂,草池镇政府监管改造工程。经查,改造工程定价符合简发改发【2015】231号文件精神,收费由水厂负责,政府不存在收取户头费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收取3600元每户户头费,收取1万户人3600万元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兴富自来水厂于2015年10月19日针对场镇各用水户发出公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管网改造范围。新开用户2970元/户、原老用户1970元/户(原老用户在公告发出日起20日内缴费的按1800/户收取,含智能水表)。材料反映收取3600元/户情况不属实。本次场镇自来水管网改造仅涉及场镇2178户,反映的草池镇1万户,涉及3600万元的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草池镇政府将继续维护群众利益,持续关注改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大协调处理力度,让居民早日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同时,欢迎广大居民来电反映情况。电话:27871001,邮箱:3317717976@qq.com 简阳市草池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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