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你好,
我们是恩阳义兴乡南岩村村民,。在这百忙之中望李书记看看我们老百姓申诉,。作为我们老百姓只有相信党和政府领导。如果党和领导都给不了我们信任,我们又能相信谁/在2011年市国土局关于危岩避让搬迁明白卡的发放,让我们感到党和领导是多么关心我们老百姓。把老百姓的一切放于最高位,可就在这些项目立项后,今年2015年9月1号一个偶尔的机会看到乡政府门口公示栏贴着几张表,是关于危岩避让搬迁申请公示,可我们(高绪伟,高四阳,高雪梅,向春平,高绪加。高绪云。。。。。。。。)在没有任何通知下给忽略,而书记向茂华家儿子,和哥,队长家申亮,村长家儿子,给上报。向茂付,和向治林离我们望乡台,正门坡地质避让不相干,这是点型的乱用职权,在我们老百姓找乡上后,他们回答是没有通过乡政府,是他们通过雪山国土所上报,作为乡一级单位都没有监管,是不是失职。看我们老百姓找,他们又让他们取消,假如我不知道,那不是啥事都瞒着我们老百姓以权谋私。我们强烈要求为我们讨回一个公道,要求村两委公布2008地震后所有账务,看看那些是靠关系领取,那些该领,谢谢
受理单位: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受理时间: 2015-10-04
信件状态: 已责成 恩阳区人民政府 办理, 限于 2015-11-04 之前办理并回复。
办理单位: 恩阳区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2015-10-23
办理状态: 已回复
回复内容:
南岩村老百姓网友: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反映地质避让搬迁对象不准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反映的南岩村2015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向茂付、向治林、高笠强、申亮)均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内。该四户均经本人向义兴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签订协议,通过初审、公示等程序正在实施搬迁(还未通过最终验收)。符合搬迁条件。你所反映你们(高绪伟、高四阳、向春平、高绪加、高绪云)被忽略是因自己常年在外务工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不了解导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需受威胁对象本人自愿搬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签订协议,通过上报、审核、验收等程序后实施搬迁。
另你要求村“两委”公布2008年地震后的账务问题,建议你向义兴乡人民政府反映相关情况。
感谢你的留言!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恩阳分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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