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刊文《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障》。文章在重新阐释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同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要综合施策,加大治本力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明确依法治国的宗旨时,开宗明义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前提条件,明确“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构建法制体系的重要条件。任何法治健全的国家法治体系的建立都不是在一盘散沙的情况下实现的,我们将“党的领导”作为核心,是历时的正确选择。 然而,作为核心的“党”固然更要遵守规矩,严明纪律。王岐山花了较大篇幅强调建设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措施。建党90余年,我党已形成较为玩撒欢你的党规党纪,它们曾是我国实现集中统一,凝聚战斗力的根本。随着党员队伍壮大,内部也有部分党员教育工作不足,在遵守党规党纪方面不够严格。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党员,监督干部。同时,王岐山还提到要与时俱进地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因为在历时的发展过程中,有的过于原则,不够具体缺乏细节支撑;也要强化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总之,党员干部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必须要信守宗旨、严明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