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泸州新闻网报道,日前,泸州市出台《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后简称《意见》)。市老龄办联合多部门,将对泸州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逐步拓展优待范围,包括卫生保健、交通出行、文体休闲、法律维权等方面的老年优待项目。 《意见》指出,我市对10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每人每月300-500元。对90-99岁老年人发放长寿津贴,每人每年300-500元;对80-90岁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年400元。要求政府投资兴办的国办养老机构,在保障“三无”老人、“五保”老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亲属无力护理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逐步给予护理补贴。 中国老龄化日趋严重,老年人存在行动不便,思维不灵活等问题,这次出台的意见,体现了泸州人民在人文方面的关怀,集中体现了孝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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