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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景霁网络诋毁他人!起诉!法院终判和中移民员工景霁终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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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中,和中移民,和中移民景霁,景霁,和中景霁,北京和中移民,上海和中移民,武汉和中移民,广州和中移民,深圳和中移民,重庆和中移民,天津和中移民,青岛和中移民,杭州和中移民,南京和中移民,
网络发言要谨慎,日前,移民行业和中移民由于在其博客和微博上的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违法,和中移民景霁 侵犯名誉权一案终审败诉。和中移民景霁 持续不断的对鲲鹏总裁名誉权进行侵害,最终得到了法律公正的裁决。和中移民景霁 不但要连续10天公开道歉,还要赔偿三万元,并支付诉讼费, 终审判决被判定违法,维持原判
一审结果如下:
一、     景霁停止侵害,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删除其在新浪微博,新浪博客上发布的亲涵盖胡伟航名誉权的文字内容;
二、景霁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续十日在新浪网个人微博、博客首页显著位置向胡伟航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道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如景霁拒绝执行,法院将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本判决书相关部分,所需费用由景霁负担;
三、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景霁赔偿胡伟航精神抚慰金人民币三万元。
四、如景霁未按判决制定的几千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维持一审原判,结果如下:
一、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用300元,由景霁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景霁负担(已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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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31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2010年3月申请了联邦技术移民,至今没有得到体检通知,去年写信给使馆。他们回信说要经过背景调查。后来有写了2次信询问进度,结果无回信。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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