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成都市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青白江区工商局城厢工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徐林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青白江区工商局城厢工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徐林以虚开汽车修理费、加邮费、培训会议费发票的形式,套取现金私设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开支。2015年6月,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领导职务。 成华区猛追湾街道祥和里社区原党委书记卿勇私分社区经费问题。2014年4月,成华区猛追湾街道祥和里社区党委书记卿勇利用职务便利,私分街道下拨的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卿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 新都区文体广新局文化馆工作人员李德华违规兼职问题。2011年1月至2015年5月,新都区文体广新局文化馆工作人员李德华未经组织批准,利用上班时间到某小区业委会兼职,并违规领取薪酬。李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薪酬已全部追缴。 都江堰市幸福镇奎光塔社区原副主任、三组组长廖丛毅挪用资金、诈骗问题。2007年12月至2013年11月,都江堰市幸福镇奎光塔社区副主任兼三组组长廖丛毅利用职务便利,未经集体同意,私自将集体资金挪用给他人使用,并骗取他人财物。廖丛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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