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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321sda

[教育天地] 质问教育局副局长冯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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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前只评论了教育局的回复,现在来谈点个人看法:

一、任何公民在行使个人权利的时候,都不能损害别人的权利。楼主如果出于私利,对该副局长构成诽谤,如果“情节严重”,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不需要检察院),控告你构成诽谤罪(最多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并要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算不上,那受害人一是可以向公安报案,包括对你治安责任,最多可以拘留15天;二是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要求你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二、任何公民都可以举报。至于用什么形式举报,那放得很宽。网络举报也是常用方式,但前提必须是正常举报,不是诬陷与诽谤等。前面有网友让人家去纪委,那只是建议,其实,你不去纪委而在这里举报,也是你的权利!
三、任何举报都必须有事实根据,最好是有证据提交。而你,从用语言看,泄愤的可能性较大,但也可能你说的是事实。
四、如果是故意诬陷或者诽谤,劝你趁早收手,立即请求删贴,不然,麻烦大了。
五、平昌教科局,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维护本单位领导或者职工出发,越位回复,把私人的事搞得象单位的事,呵呵。楼主的举报涉及三个要素:(一)具体是某项目招标;(二)利用职务之便,找包式头打麻将:(三)只许自己赢钱。而平昌教科局的回复,扯远了,没有真正回答楼主的这三个要素,对吧?六、最后,建议由副局长本人给予回复即可。

发表于 2015-11-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纯粹胡说,冯局长的能力、人品全县教师有目共睹的,深得大家公认和一致好评。不要因为个人不合理的要求未满足就诽谤他人,况且学校项目学校是业主,招标都是在发改局、建设局监督之下在县政务大厅进行网上比选或巴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专家评审公开招投标的,并且学校项目局里也不是他在分管,楼猪简直就是一条疯狗。
点评

白云之子
我觉得你这个回复是自作聪明!本意是想洗白,弄不好,还起反作用。为啥一开口就骂人?人家举报是说副局长跟包工头打麻将赢钱,你扯什么其它的?你能下结论,万一人家手上有证据,你就出洋相了。  (2015-11-4 14:04)  回复
白云之子
我觉得你这个回复是自作聪明!本意是想洗白,弄不好,还起反作用。为啥一开口就骂人?人家举报是说副局长跟包工头打麻将赢钱,你扯什么其它的?你能下结论,万一人家手上有证据,你就出洋相了。  (2015-11-4 14:03)  回复

发表于 2015-11-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准发举报帖,在言论自由前提下,不要发恶意攻击诽谤之类的帖子,你这个帖子如果你有证据可以直接交给纪委。

发表于 2015-11-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准发举报帖,在言论自由前提下,不要发恶意攻击诽谤之类的帖子,你这个帖子如果你有证据可以直接交给纪委。

发表于 2015-11-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图有真相,楼主如若反映属实,可以直接实名举证给纪委,如果没有证据,还是谨慎发言的好,免得作出损人不利已的事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15:31
又管项目,又管人事,是招风!

发表于 2015-11-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点大家要弄明白:

举报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但不能诬蔑和诽谤!

也并没有规定,任何举报必须报纪委监察局。楼主不愿意或者不信任纪委,也可以直接网上曝光,这个是可以的。

网上举报,现在越来越多,而且“杀伤力”很大。

许多领导干部搞女人,人家直接发视频,一查一个准。

关键是必须是实事求是,而且要有证据支持!

发表于 2015-11-4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看评论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11-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此给网络爆料的网友们,说说本人的心里话:
      一、论坛是让大家说事拉理的地方,百姓的喜怒哀乐忧思恐都可以进来倾吐,也可以以不伤大雅地插诨打科,与网友交流分享,大家互相指点开导,帮助他人又快乐自己。
      二、一些网友感觉身边有四风现象,或有贪腐发生,尤其是与自身利益有关时,想借助论坛予以曝光。但是,往往缺乏具体的、直接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甚至就一个说某某怎么怎么的标题,企图借此发泄胸中的气。
      这样发爆料贴,是否忽视了论坛也是法治之地?就是“官员”也有他法定的名誉权不是?万一你是道听途说,或是子虚乌有,或是故意夸大其词,那就会被当事人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了。
      作为论坛管理的小版主,虽然痛恨腐败,不支持四风,但是也不希望论坛成为捕风作影、泄愤、泼脏水的地方,那样会让论坛夭折于与法治精神相悖。
     三、优势奉劝爆料人向纪委提交证据,实际就是担心楼主因此出现纰漏而遭受法律问责,或者因考虑不周而“打草惊蛇”,不利组织查证。

发表于 2015-11-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证据就说,没证据就闭嘴。对谁都好!

发表于 2015-11-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教体局 发表于 2015-11-4 11:16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对“质问教育局副局长冯泰阶”一帖的回复

“z321sda” ...

严重同意以上两位的观点。请本人回复。一打没有打麻将,二动没有动钱,三动多大的赌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18:36
以前不论哪个学校搞点工程是校长说了算吗?某些领导捞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18:59
平昌县有个别学校拖我的货款,小心有天我来上面也谈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19:18
既然在感谢,又要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威胁的意味十分浓厚,哪个还敢发帖??楼主哑巴吃黄连。不管事情真假,只要有人举报发帖,还没搞清真相之前都会遭到围攻谩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19:22
反腐难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20:00
平昌县有个别学校拖欠我的货款。直我倒闭。有天我也在这上面写下。在不付款,我就拿刀來自杀。一要没钱,二要还是没钱。但学校的建设一年比一年好!

发表于 2015-11-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取,有事找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21:16
乱说。也应该找纪委查查!

发表于 2015-11-4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事应该是面子内的事情,楼主是如何知道的?亲自参与了?没有达成目标?直接怀疑楼主的动机:o:o

发表于 2015-11-5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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