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教育局和银行,贷款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吗?贷款是以还款能力还是以有无犯罪记录来确定?国务院一再强调简化办事程序,尽量减少给办事人员不必要的麻烦,贵单位有这样执行吗?”这是今年8月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分局长兴派出所民警为该区长兴镇长春村大学生何某开具的,用于办理助学贷款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1月4日,该证明被网友晒了出来。 今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宜宾市南溪区相关部门获悉,该证明确实为长兴派出所出具,出具证明的相关情况目前正在调查中。 从网友晒出的证明内容显示,派出所民警在为何某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同时,还在该证明中质问银行和教育局,是否按简化程序办事。11月4日中午,这一证明迅速走红。“有这样的警察,太好了!”、“就是,现在这样那样的证明太多了,国家都说要简化老百姓办事流程,这些单位还老是喊开这样的证明,这回终于有一个部门能站出来为老百姓讲句公道话了!”网友对此证明拍手称快。 据了解,6月25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发布消息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凡是这两样证件能证明的问题,今后派出所将不再另外出具证明。取消的六类证明分别是未落户证明;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健在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除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外,其他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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