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六十年代响应党中央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伟大号召建立起来的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当年我们是那个时代农村中的知识青年,我们中有部分同志去当了民办教师,部分同志当了赤脚医生。民办教师和赤脚医生是农村中驾驶文教卫生的两辆马车,是一母双胎的孪生姐妹,民办教师于九十年代早已转正,身份改变,吃财政饭,退休有养老金,而赤脚医生是数十年涛声依旧。当时农村,一穷二白,为了祖国的强盛和未来,民办教师育人为了百年大计,乡村医生防病治病是为了百年人生,多年来为老百姓防病治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和重大灾难面前,奔走在第一线的乡村医生担负起了主力军的作用,是保护农村基层党政领导,社会团体,人民大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主心骨人物,是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深受老百姓的爱戴和拥护。
有人说我们是农民,农民会治病吗?农民能做公共卫生健康挡案吗?农民能诊病、治病、扎针、输液、缝合、针灸吗?如果你还肯定我们是农民,那么我们如此泱泱大国竟然国中无医,用农民扎针、治病,做公卫岂不是有辱斯文吗?世界上哪一个国家能给农民滥发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多种医生证件?很明显我们村医是医生而不是农民。我们全国老村医数十年战斗在农村卫生战线的最前沿,非营利性的、默默无闻的为村民奉献了大半生。
我们是农村卫生工作的战士,和民办教师一样,是农村中的知识分子、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是防病治病的医生,是守护亿万农民健康,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坦开你的臂膀,无论老幼哪个胳臂三角肌上没有我们村医所做的标记?数十年通过多次考试,我们都先后获得了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赤脚医生证、乡村医生证、中专水平合格证、从医资格证、乡村医生执业证、预防接种证等多种国家证件。我们每年都定期按时交纳着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管理费和会员费。我们365天昼夜值班,24小时全天应诊,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天。无论是大雪纷飞的寒冬、烈日高照的酷夏、雷雨交加的黄昏、寒风刺骨的夜晚,哪里有病人需要,哪里就有我们村医的身影出现。当传染病袭来时,我们村医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着自己和家人会被传染的危险,零距离接触患者,给病人测血压、量体温、望闻问切、叩诊触摸,数十年如一日,我们毫无怨言,毫不气馁,脚踏实地的奉献着。在历次传染病如非典、禽流感、登戈热等使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以牺牲自身健康和安危,捍卫和挽救了患者的健康与生命。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先后彻底消灭了天花、鼠疫、霍乱、伤寒、疟疾、小儿麻痹、梅毒等传染病,最大程度基本控制了麻诊、结核、出血热、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甲肝、乙肝、流脑、乙脑等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
数十年,老赤脚医生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彻底改造了农村的卫生环境、状况和面貌,解放初期我国人均寿命30岁,而现在我国人均生命指数达到74岁,年龄的增长,见证了我们村医在党的各级政府领导下所做的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我们赤脚医生用青春和生命换来了我国农村卫生事业的伟大辉煌。随着时光流逝,当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而忠厚朴实的赤脚医生,而今已老眼昏花,青春不再,昔日满头青丝,现已银发染鬓,有的重病缠身、弯腰驼背,有的身患绝症,奄奄一息,还有作古谢世,抱恨终生。但现在依然还有很多老村医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仍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辞辛劳,为挣几个零花钱和一斗米的报酬而而吃力的挣扎着,终日提心吊胆、风险常伴,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因病倒下,无依无靠。只有选择死路一条。
这样的身份不是医生是什么???
1981年2月27日国务院24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与赤脚医生待遇等同1985年劳人薪(1985.19号文)、劳人薪(1985.41号文)、劳人薪(1986.5号文)、劳人险(1986.5号文)和卫生部卫人字(1988.22号文)早已明确了我们乡村医生的身份问题。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19号文)、以及关于工作年限从参加革命工作或社会主义建设工作时开始计算的规定,乡村医生成为国家正式职工。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没有失效的文件指示精神,我们再次要求: 一、以国办发1981年24号文件为准绳,呼吁政府给我们按民办教师退休标准办理正规养老退休手续。众所周知,民办教师一年出勤170天不到,而我们365天昼夜值班,实际一年出勤700多天。我们村医24小时全天应诊,而民办教师有婚假、节假日,女教师有产假,村医没有,民办教师为人师表,受人尊崇,退休后每月有2000-3000元的退休金坐享天伦之乐,而村医行医治病风险常伴,提心吊胆,如履薄冰、老无所养、苦不堪言……。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我们不敢奢望其他,只要求按81年24号文件给我们老村医解决与民办教师等同略高或略低的养老待遇即可。
二、按国家劳动法和合同法,请政府和乡镇卫生院出资,为我们到龄(男60岁,女55周岁)老村医购买正规的养老保险。我们老村医都是合法的赤脚医生和乡村医生,我们每年都按时交纳着卫生主管部门征收我们的管理费和会员费。我们都持有乡镇卫生院给我们签订的聘书,我们每天都在给农民诊治疾病,给国家搞健康档案,搞卫生防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社会主义劳动分工合作,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剥削劳动。根据乡村医生从事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乡村医生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和国家规定的补助政策,有县卫生局负责。希望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参照乡镇卫生院同等学历医生,职工的养老退休标准给老村医办理合法地、正规地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三、按照国卫基层发2013年14号文件指示精神,由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费,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老村医原则上基本同意政府补贴(大)部分,村医自筹(小)部分为我们办理正规的养老保险手续。 四、我们要求政府公开、公平、公正,按医龄长短分别对待。老村医老政策,新村医新办法,反对一刀切。我们都是花甲以上的老人,我们等不起!我们强烈呼吁,政府给我们40-50年连续执业并仍在执业的老村医从实、从速、从公办理正规的养老退休手续。
五、再次呼吁:请各级政府在研制村医养老待遇时,要让我们老村医派代表参与听证。 六、声明在给老村医办理村医养老退休手续时必须要认真审核,反对弄虚作假、肥亲厚友的渎职行为,无证件的老村医可参考代课民办教师生活补助的方式进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