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资阳市委周喜安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周喜安书记:
我叫刘一蔚,家住资阳市雁江区碑记镇丹桂村二组,三十年前,我遇车祸重伤致残,经交警查勘认定:车方全责。
肇事方与当时区、乡政府个别官员联手,采取坑蒙手段,拖延救治时间致我终生残疾,家破人亡。至今三十年过去了,我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不无着落。恳请你在百忙中能关注一下。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985年11月17日下午3时许,我从迎接镇赶集回家,当我走到成渝公路121公里处时,被一车牌号为20——35949的大型货车从背后撞倒在地,汽车的前轮将我的左小腿至大腿之间的肌肉刮掉了七八寸长一块,血流不止。
这辆肇事车属单位系4403厂,驾驶员叫刘文钧(当时车上还有一位名叫赵贵成的采购员)。两人迅速将我送到资阳县人民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了厂方。很快厂方派了该厂的运输科科长王文斌前往资阳为我办理住院手续。
后经交警现场查勘认定:汽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王文斌邀请我母亲杨桂芬到医院护理我,并说生活费和护理的工资由厂方支付。期间,由厂方每月借支生活费70元。几个月后,我打借条借支了1050元。用这笔钱,我们母子俩在医院支持了18个月,当他再向厂方借支生活费时,遭到厂方拒绝。
资阳县人民医院一次次地给厂方反映,我的病情严重恶化,伤势越来越重,要求厂方将我到成都治疗,但厂方置若罔闻。主治医师告诉我说,你真倒霉,你受伤时,车轮上带的化合物毒元素渗透到了你的血液及肌肉细胞,一般医院治不了……
后来,厂方运输科科厂王文斌到资阳县人民医院,交给我3800元钱,叫他把这笔钱带回家,找单方治疗。就这样,我拿着这3800元钱,糊里糊涂地就出了院。
回家后,我八方求医问药。一年后,不仅伤情不见一点好转,还不断恶化。一算帐,我为治伤已欠帐50多万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又去找厂方,厂方的杨姓保卫科长接待了我。杨科长称,他们已将我伤情恶化、后遗症、善后等款拨给当地政府了,你应回去找当地政府。
我急忙赶回资阳,找到当时资阳县丰裕区区委书记董子洪,董书记叫来当时的碑记乡党委书记罗联茂,两个书记者不承认收到厂方的相关款项。无奈,我又再次赶到厂里,厂保卫科的杨科长让我等董子洪、罗联茂来处理,很快两位书记赶到了厂里,令人奇怪的是,他们没有当面谈及收没有收到厂方的款项,只是说,是四川省委、省政府通知他们来接我回家。
董子洪书记说,要由他们当政府组织对组织才能解决我的伤情恶化及继续治疗费用问题,靠我一个人跑千百次也是白跑。
我跟随两位书记回家后,在家里苦等了四个月,竟无人过问自己的伤情。
车祸发生后,我们一家困难重重,父母年迈,早丧失了劳动力,我的伤情不断恶化,流黄水,很远就闻到一股尸臭味。为治伤该借的都借了,负债累累。家里揭不开锅,开始邻里间还给送些米、面、盐、菜……随着时间推移,送东西的越来越小,刘一蔚一家常常两三天揭不开锅,最终刘一蔚的老父亲刘银川被活活气死。
4403厂得知此事,派人送去60元安葬费。我含泪与母亲一道在乡亲们的帮助下安葬了父亲。
1988年11月27日,我找到丰裕区委书记董子洪,董书记听了我的哭诉,马上联系了资阳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勇权,将我接到铁道部资阳431厂医院治疗。董书记还表示,住院期间,每月补助我们母子90元(实际上,我前后只领导两次补助,一次50元,一次20元)。治疗5个月后,病情无任何好转,资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负责人只得叫我去找厂方协商解决。
1989年4月8日,我再次赶到位于仁寿县禄加镇的4403厂,厂方拒绝接待,要我去找四川省政府。我跌跌撞撞地赶到省政府信访办,信访办的同志又叫我去找厂方解决。
1989年7月20日,我与母亲杨桂芬(时年64岁)一道再次赶到4403厂,保卫科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称,找他们不解决问题,于是他带我们母子到另一个能解决问题的单位。
我们母子俩糊里糊涂跟着那人来到仁寿公安局文林派出所,刚一踏进派出所一名王姓警察立即将母子俩带上手铐,用高压警棍毒打两人,我70多岁的老母被四次打昏在地,电警棍烧得我的皮肉吱吱作响。那名警察还边打边说,我是4403厂高价请来制服你们的,你们不是要公道吗?这个社会哪里还有公道?这就是给你们的公道,现在你们尝到了公道了吧?
然后,我们母子被送到看守所关了整整26天。
1989年8月15日上午,那名王姓警察到看守所找到我们母子训话,今天放你们出去,如果再找各级政府,找4403厂你们会更惨,你们的下场就是劳改,判死刑。然后,大声喝斥,快些滚!
我的母亲杨桂芬一路哭着回家,第二天,母亲的眼就失明了。
1989年8月16日,我又赶到资阳县公安局向莫祥副局长哭诉自己母子俩在仁寿公安局文林派出所被黑办的经过,要求莫祥副局长为他们母子俩伸冤。莫祥副局长查看了我的伤情后,严肃地说,导致你伤残的厂方赖帐不说,还花大钱买通文林派出所用酷刑毒打,你老母何罪?还要遭受毒打,知法犯法。只恨我们管不了,得找内江地区公安处的白处长。后,经内江地区公安处调查称,他们调查的情况比我反映的内容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要求我文林派出所告上法庭,并愿意为提供证据材料。结果是不了了之……
2003年4月13日,当我再次赶到4403厂时,该厂已更名为红光电子管8分厂。该厂保卫科的翁学阳科长叫我到成都市政府三楼找电子工业局。在电子工业局,该局的吴小明主任和王军副主任接待了我,经过了解后,要求我自己到华西医科大学附一院、省人民医院去咨询一下,看看这伤情还能不能治好?我通过走访,得到答复:通过植皮、洗毒,能治好。当我满怀希望把这个消息反馈给吴小明时,吴说,要等他们研究后,才能做决定。可等了一年,仍无音讯。
2004年5月,我又再次赶到成都市电子工业局找到吴小明主任。吴小明要求刘一蔚出示他受伤以来,住院一共花了多少钱?
6月24日,我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交给吴小明,然后,回到家中,耐心等待消息。并按要求每月去一次成都打探处理情况。2005年10月底,当我再次到成都打探情况时,得到的答复是,致其伤残的工厂已倒闭,刘一蔚作为当事人在工厂破产前、后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自己未治疗好及产生严重后遗证的债权和索赔要求,故无法对我的损失情况进行确认,成都市红光电器总厂破产清算组无法处理。
2012年,经资阳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我为六级伤残。
2014年11月19日,我的母亲含恨离开人世。
周喜安书记,我从发生交通事故至今,已经整整三十年了,我一路走来,既辛酸又悲哀,自己受伤致残,老父被活活气死,老母双眼被气瞎,这到底是车祸?还是人祸?当地的区政府和乡政府为何要插手我的维权?现在我的路该怎么走?希望你在百忙中能关注一下我们弱势群体。
此致
敬礼!
刘一蔚联系电话 1365901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