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云养一棵树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麻辣足球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大话四川论坛
›
成都论坛
›
微信疯传公交站台前后50米停车最高罚1000 交警称假的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返回列表
阅读:
1199
|
评论:
0
[玄龙门阵]
微信疯传公交站台前后50米停车最高罚1000 交警称假的
微信疯传公交站台前后50米停车最高罚1000 交警称假的
[复制链接]
AICC
AICC
当前离线
积分
2634
发表于 2015-11-11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日,微信朋友圈疯传“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款1000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交警处证实,这是一条虚假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并不是消息中说的1000元。
赞
打赏
下载APP打赏
打赏列表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回复本楼
举报
返回列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
详情请点击此处>>
浏览过的版块
广安论坛
巴中论坛
绵阳论坛
崇州论坛
走遍四川
最佳新人
注册后积极发帖的会员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