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以下法官在审理于家凡案件中涉嫌犯枉法裁判罪 控诉人:胡 荣, 男,51岁,民族:汉,籍贯:四川省达州宣汉,身份证号:513001196409220831 ,家庭住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兴路9号,电话:13350290130。 控诉人:林小红,女,汉族,48岁,城镇居民,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滩头街62号,身份证号:513001196702130042,联系电话:13668390985 被控诉人:王 竹,男,达州通川区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杨 远,男,达州通川区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李昌荣,男,达州通川区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郝德钊,男,达州通川区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杜 瑾,女,达州市中级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郭 力,男,达州市中级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刘全明,男,达州市中级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候必明,男,达州市中级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彭 军,男,达州市中级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段添天,男,达州市中级法院于家凡案件审理法官。 被控诉人:李文、郑宁蓉、唐光其、郭伟、谯斌、吉家涛(四川省高级法院于家凡案件再审申请审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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