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回风桂花街宏荣名著小区修建了近10年不能交房,几百户业主苦不堪言,部分业主无奈只得搬进没有通过任何验收的新房,环境恶劣,安全隐患令人担忧,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也多次调解,当面达成一致,过后就是不能让开发商动起来,至今停工,老百姓欲哭无泪。为何结果这样呢,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也得多多思索。我相信烂尾楼背后都隐藏着一批腐败的官员和奸商,大家同意这个观点吗? 像宏荣名著小区这样趴在城市中心的烂尾楼,一直没人敢触及它,就像刺猬一样扎手扎眼,这就是最大的浪费和犯罪的案例证据。政府出面解决烂尾楼是应该的,是责无旁贷的,更是一项解决民生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深得民心,安定社会,顺应民意的一项政治工程,是考核政府执政能力,提高政府形象的民心工程。这既是给城市和自己擦屁股,也是消除和淡忘龌龊过去的有效办法,因为,每一个烂尾楼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批腐败的官员和奸商,都是法律被奸污后的第一犯罪现场,解决烂楼不单是缓解土地资源问题,也是羞愧感和良知人性的复苏。
我想治理烂尾楼应该从现实中入手,从思想上深入,从制度上完善,要追究根源,要有法律依据,要敢于算后账,找出责任人,要对造成烂尾楼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烂尾楼的形成与购房的老百姓无关,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应由无辜的购房人承担。各级司法部门要以国家宪法和法律为准绳,要在每个民事案件中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要多做换位思考,对每个案件的全过程进行细致的审查和执证,杜绝断章取义,枉法裁判的行为,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平执法,严厉查处因枉法裁判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的有关责任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后要从意识形态上彻底清除烂尾思想,否则旧的烂尾楼还没处理干净,新的,更大的烂尾楼又会繁衍出来,等到那个时候烂尾的绝对不仅仅是楼市了。所以,不仅要敢于面对过去和承担别人的错误,更要勇于承认自己的过失并及时改正过来,这是基本责任和起码的道德,更是政府各级领导和部门最值得思索的内容。
巴中的政府部门和开发商是怎么想的和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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