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人后被法院判处赔偿伤者,心生不满的西充女司机小丽竟拎着一塑料袋零钞到法院交赔偿款。 事情发生于今年初,小丽在西充县城驾车途中,将受害者赵某撞伤,后经鉴定为伤残十级。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丽属肇事逃逸,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小丽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小丽赔偿赵某7万余元,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小丽个人还应承担2500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通知小丽到法院履行赔偿义务,小丽表现出极强的不满情绪,其丈夫也在通话中与执行人员发生过争执。后在办案法官的催促下,小丽提着一个塑料袋来到法院,称要履行判决支付赔偿款。 当陈某打开塑料袋的一瞬间,办案人员惊呆了,本来也就2500元的执行款,小丽却满当当地装了一袋子,基本是一元面值的零钞。面对小丽如此刁难,执行法官仍保持耐心,要求被执行人当面清点后自己再核查一遍,并请出院财务人员协助清点。 在清点零钱过程中,小丽称赵某受伤后有意刁难她,这叫以牙还牙。清点完毕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使用零钱的难度,又专程为申请人将零钞换成整钱后才进行了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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