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省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倡导学思践悟,严守廉洁底线。通过严管厚爱,加强干部监督、严防灯下黑。 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四种形态”掷地有声地指明了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方向,既不是现在就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节奏,更非一些人所担心的“将来只怕要成为一些问题官员被轻处理的借口”,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突出出来,“全面”就是全方位、全覆盖,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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