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25日15:08:59人民网
我在《弄假成真·邓玉娇·股市·楼市及其他》一文中,对此案的发展趋势做了分析,认为,当地为极力维护官吏形象,让邓玉娇被精神病。现在看来,很多方面的确在如此走。
有关邓玉娇案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在这种情况下,媒体需要冷静,司法机关也需要冷静,其他的分析(包括笔者的分析),都只能是一种个人的观点。笔者认为,鉴于此案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案件,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应当介入其中,还原真相。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到《南方都市报》5月20日署名“本报记者龙志”,题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点击进入)的报道。我看了腾讯的跟帖,这篇报道遭到了绝大部分网友的质疑和批评,跟帖中90%以上都是不满。
初读这篇报道的时候,我以为是谁写的小说,没有想到它竟然是一篇报道!看了其他人阅读后的感受,我才知道如此感觉者不在少数。
报道应该客观,而在这篇所谓的还原真相的报道中,被采访的邓贵大的家属,提到的都是邓贵大的好,而邓玉娇身边的人,提供的有关邓玉娇的信息,则基本上都是负面的。如果说此前媒体对邓玉娇的报道有关偏颇,那么,这篇打着“还原”旗号的报道,走得更远,它甚至偏离了新闻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比如,文中重墨描写邓贵大是如何的平凡、举止温和、忙碌,比如,“他(邓贵大)这个人讲义气,爱出头,喜欢帮朋友。”着重并且重复强调,邓贵大“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而邓玉娇“身高1.65米,体重45公斤”,与邓贵大相比,好像被凌辱的邓玉娇是强者!而完全没有提到邓玉娇面对的是三个何等嚣张和跋扈的男人!再比如,“邓贵大下葬时,读高二的儿子回来了,(邓贵大的老婆对儿子说)“你应该知道,你爸爸不是这种人。”笔者并非认为这种写法不可,问题是,为何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在美化一方而丑化另一方?
并且,报道中重复强调邓贵大去“梦幻城”以前饮了酒。报道中写道:(1)“中午,邓玉娇在几个姑娘的麻将牌局中和一个朋友吵了起来;傍晚,邓贵大等3人在矿长等5人簇拥下吃晚饭,喝了3斤白酒。”(2)“身高只有1.60米的他(邓贵大),在当晚去雄风宾馆‘梦幻城’前,喝了不少酒。”(3)“除了一些特色菜,他们(共8个人)还要了三瓶稻花香珍品二代,每瓶1斤装,38度。”(注:许多网友提出这个细节:38度酒每人平均下来每人不过3两多)(4)“郑爱芝弄不明白,在她眼里,邓贵大对这方面(指性)不感兴趣。酒量也有限,只能喝两杯白酒,要醉不醉的时候话特别多,至少在这一年里,他还没喝醉过。”(许多网友质疑道:对老婆没有性兴趣就能为邓贵大的性侵害开脱吗?也许,正是在外风流太多才如此呢?)(5)“接近晚上8点钟,邓贵大这时已经显露出醉意,无论是走路还是说话,都看起来与常人不同。他把提包忘在了包厢,走到楼梯口时,被服务员喊住了,他回头对老板娘说,‘味道不错,以后会常来。’”
另一方面,邓玉娇在她身边的人眼里,则是“歇斯底里”、“怪异”、虚荣的形象。比如这种描述:她(邓玉娇)从浙江游玩回来后,几乎每天戴着一副红框的没有度数的眼镜。她对姐妹们说,“这副眼镜花了300块钱,很好看。”但她走路又是大步流星,无拘无束,这在很多人看来,显得格外张扬,乃至有些怪异。记者怎么知道“在很多人看来”如此的呢?许多主观臆想替代了客观的采访。在邓玉娇因为命案已经失去自由后,她身边的人为何提供的都是负面信息?是记者故意如此问,还是记者基于某种倾向性筛选了采访到的信息?
而且,这篇题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报道,对邓玉娇的两次失恋和精神方面的问题重笔书写,与警方饱受质疑的5月18日的通报精神完全吻合。比如这样的句子:“5月10日这一天,小镇姑娘邓玉娇在这里度过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上午。头天晚上,最近服用的药物似乎管用,她的失眠症有所改善,所以白天显得格外精神。”——这种文学性的表述,显然有失新闻报道的严谨。毕竟,报道不是文学创作,也不是评论。再比如:“邓玉娇失眠已经有两三个年头了。2007年,她在浙江打工,从那时起晚上开始睡不着,她一度回来治过病,到过郑州、武汉、恩施等地医院,但反反复复始终没有效果。今年3月5日,邓玉娇失眠仍没有改善,张树梅带邓玉娇到恩施州优抚医院看病,并做了血液和脑电图检查。报告单上的名字是‘邓子琪’。张树梅说,她早就想为女儿改名字,还没来得及带户口本去派出所,女儿看病时先把新名字写上去了。”——既然邓玉娇失眠几年,除了名为“邓子琪”的报告单,请问是否有名为“邓玉娇”的报告单?重墨渲染邓玉娇的失眠,与警方5月18日的通报遥相呼应。甚至,在最关键的有关“推”还是“按”的关键场景中,直接干脆引用了警方5月18日的表述。而且,暗示邓玉娇在“梦幻城”工作是为了找到一段感情!龌龊到这个地步。原文是:“似乎给了邓玉娇一些启迪,一般认为,这是小镇姑娘们最好的归宿:正值青春时尽情玩乐,在可以收心的时候,有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然后有一段可以长久的感情。”够了!这篇报道,像是一篇娱乐化的臆想出来的小说,给邓玉娇带来的负面信息是巨大的,因为,它是披着新闻的外衣、打着所谓“还原”的旗号完成的。
2009年5月23日,《广州日报》刊发的署名杜安娜的报道,进一步映衬了《南方都市报》这篇“文学创作性”报道明显的倾向性:
昨日,记者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见到了邓玉娇的一位朋友杨红丽。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脾气暴躁”、“精神不正常”并不是从她们口中所出。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杨红丽说,她和邓玉娇是在今年1月份认识的,当时,邓玉娇常到她的店里买衣服,后来她们就经常在一起玩。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杨红丽说着,脸都涨红了起来。
请问南都的那位“创作”《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记者,你有关邓玉娇的负面采访是从哪里来的?
《南方都市报》对这篇报道质疑的读者不计其数,笔者仅摘引两篇完整的评论文章中的片段:
一位署名为“青砖壁瓦”的网友写了一篇题为《南方都市报,你不能这么无耻!》(全篇评论点击此处进入)的评论,愤然道:“看惯这世界无耻的嘴脸,对狰狞已经有了熟悉的适应力,但南都2009年5月20日的无耻,让自己再一次悲哀地感到,失望的泡沫就是从信赖的背后挤破,看了今天南都A12-13版的《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看到这一惯敢言出名的报纸、貌似站在人民当中的立场,以一种小说的手法,揉和传播学和心理学技巧的大作,不禁感到,无耻往往就在你身后,带着一脸通俗的微笑,去用文字的技巧来愚弄你……(略去粗话)南都报,你直接判邓玉娇杀人好了。你还做这么多铺垫、玩这么多技巧、与其被你愚弄而死,不如被你抢权而死!”
一位署名“湘楚汉”的作者在题为《丧钟为谁耳鸣》(全篇评论点击此处进入)的评论中写道:昨天,湘楚汉耐着性子看完了《南方都市报》在昨日(5月20日)登载在A叠12至13版的,题名为《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的所谓深度报道,这篇文章与早前该报近几日来切入的角度和视觉焦点令人惊讶地出现了偏差,说它这么快就出现了偏差甚或明显带有某种官方言辞的“说法”使得在下对这份表面上看来一直鼓吹“恪守职业操守”“建立良性的媒体价值观”和它的“勇敢自律,接收监督”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如果我们从这份报纸以这篇有失公正的报导来去看这份报纸的所谓未来,那肯定有失公允,但湘楚汉想问的是,如果一份发行量还算很大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经常以一种明显失真的,带着有色眼晴和意识形态的去看待去报导这个社会发生的方方面面,那这种报纸还有没有前途可言!?如果一份报纸,它面对的,代表的只是一些所谓的特权阶层的话语权,而将社会其他阶层的呼吁置若罔闻时,那它还具有媒体的监督性吗?那它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吗?
邓玉娇案,太多值得我们反思之处。媒体伴随着某种狂热,而挂着理性标签的媒体,以一种更可怕的方式表达着某种倾向性。作为媒体中的一员,此案中有太多令人反思的地方。
有关邓玉娇案,这是本人最后一篇分析了——一篇耗时一天而伤透心的分析,如此结局了。真相永远存在于谜团。再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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