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8月7日晚18:24分,在四川麻辣社区巴中下辖平昌“群众网络问政” 板块,发布了关于“平昌县泥龙乡小三村张天鸿书记谁给你那么大的胆子?
http://www.mala.cn/thread-12412388-1-1.html(出处: 麻辣社区)”的帖子。时至今日,时间已过去3个多月,我所反映问题,除了尼龙镇政府相关部门两个不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的网络层面的回复外,我们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实际答复,我想问一问尼龙镇政府相关部门,你们就是这么在为群众办实事吗?由此,是谁给了小山村村支书那么大的胆子,回答不言而喻。其原因如下:
首先,我在这里为大家呈现尼龙镇相关部门的回复,然后再剖析,全部回复原文如下:
关于反映泥龙镇文昌村(原小山村)支部书记张天鸿冒领代永中“5.12”救灾款和
粮食直补款的情况说明
一、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张天鸿、男、汉族、中专文化、生于1966年12月、住文昌村5组,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0月至1991年11月任小山村团支部书记,1991年12月至2004年11月人任小山村文书,2004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小山村支部书记,2012年12月至今任文昌村支部书记。
二、被反映人的违纪事实
1、网上举报反映支部书记张天鸿冒领本社村民代永中
“5.12” 救灾款及粮食直补款一事,镇党委高度重视,于2015年8月12日专程召开党委办公会议,组建专班,一是调查组、二是协调善后工作组,由镇党党委书记冉农冬同志任组长、镇长谢光杰同志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吴尚丽、纪委副书记袁兴宗、纪委委员陈勇、杨华、镇财政所会计王亚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泥龙镇(原泥龙乡于2015年3月20日建镇)2009年10月底硬化完邱泥公路,硬化路面宽4.5米,整个路面宽6.5米,挫车及不方便,(当时挫车位100米远一个),加之车流量大,安全隐患严重,老百姓和驾驶员怨声载道。强烈要求政府加宽路面予以整改,政府高度重视,于2010乡召开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乡道路邱泥路路肩建设工程由全乡人民共同承担,所需资金271140元,按全乡人均15元的标准到村,乡上按三个时间段予以验收,由各村抓好组织实施,同时乡政府制定了泥府发(2010)4号文件,小山村当时人口2881人,任务43215元,全村其它社基本收齐,只有3社和8社老百姓一直以来不上交各种税收(主要原因是场镇建设和场镇开发占地较大,老百姓没有土地导致不交)。乡上鉴于此情况,于2012年2月3日将“5.12”地震资金分配给小山村5000元,由村支书找两户来承担,并将资金转给乡上,抵邱泥路肩石任务款。村上研究决定,用张天兵和伍习鸿的名字领取此款,由于这两人外出存折不在家,2010年2月4日支书张天鸿只好将保管多年在他处,该组村民代永中的粮食直补存折入帐4000元,用张天鸿本人存折入帐1000元,共计入帐5000元,2010年2月5日将代永中存折上支取4000元、将张天鸿本人存折上支取1000元,共计5000元,转入乡财政帐户,乡财政所于2010年2月5日出收据一张,收小山村交邱泥路路肩石任务款5000元,(乡村帐上有依据)凭证号是2010年第0014号─001)主要原因是代永中与家人10多年失去联系。
2、网上举报反映支书张天鸿私吞代永中粮食直补款一
事,经查,代永中粮食直补款2005年至2007年共计150元,由村上统一抵扣邱泥公路基础路面款(有依据),2008年取款270元;其中村扣邱泥路集资款330元、下余237元:2009年取款310元;2010年取款400元;2011年取款400元;2012年取款500元;2013年取款400元,上述6年合计支书张天鸿在代永中的粮食直补存折上取款2247元,于2014年1月15日交给现文昌村文书徐思彬处,徐思彬出据(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收代永中场镇门面集资款2247元,同时交给镇财政所(有依据)。
泥龙场镇街道硬化工程2012年5月动工,年底竣工,财政评审价678.9万元,当时按县上规定,县乡各半的原则,我乡应承担339.45万元,在我乡无任何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三干会,在街居民代表会,离退休干部和在街居民会议,乡人代会等各种会议,同时以党委政府名义给全乡外出务工的朋友和志士能人一封信,望他们热爱家乡、伸出温暖的手,对家乡发展场镇建设出一点力、捐一点资,党委政府利用当场天先后两场在农贸市场院坝内,开展捐赠活动,均收到一定效果。同时规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按照场镇临街门面集资,标准是每米门面500元(第一年缴费每米450元标准,第二年缴费每米500元的标准)。代永中应筹资旧房1间2025元、新房一间2000元,合计:4025元,减去所扣款2247元,现下差门面集资款1778元未付。
同时党委书记冉农冬同志带队,先后在达州、重庆、成都、广东、深圳、福建、平昌等地开展捐资活动,共捐资82万多元。
三、代永中现有住房情况,2014年代永中的胞姐代永
芝协助她俩侄儿已将原旧房改建成现2间两楼1底三层楼房。有影像资料附后。
四、处理意见
1、支部书记张天鸿在未征得他人知晓的情况下,在代永中的粮食直补存折上随便入帐、取款,导致别人误解是错误行为,应该受到批评教育。
2、支部书记张天鸿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将代永中6年粮食直补款2247元取出,交给村文书徐思彬抵缴场镇门面集资款,严重违背惠民政策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但其个人没有贪污、抓挪,在接受调查时,积极配合、态度端正,建议组织从轻处理,镇纪委已对支书张天鸿进行诫勉谈话。
附 代永中于2014年新建房影像资料
泥龙镇党委:
泥龙镇纪委 调查组
2015年8月22日
纵观上面的回复,它是一篇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为自己歌功颂德,为张天鸿所做违法违纪事情做开脱的浮华说辞。回复冗长,避重就轻,掩盖事实,轻描淡写,视百姓利益为儿戏。那是因为:
第一、从回复“二、被反映人的违纪事实1、网上举报反映支部书记张天鸿冒领本社村民代永中……”这一款来看:首先,回复中说,“2012年2月3日将“5.12”地震资金分配给小山村5000元,由村支书找两户来承担,并将资金转给乡上,抵邱泥路肩石任务款。”这一句话的措辞太严谨了,“5.12”地震资金应该是专款专用的地震救灾款吧?国家拨付的这款项可以挪着他用?这感觉是骗取国家救灾资金吧?这是其一。其二,张天鸿把这笔资金存入自己账户一千元,存入他人账户4000元,“主要原因是代永中与家人10多年失去联系。”既然处理的那么冠冕堂皇,为何又找个失踪十多年的人的账户?难道小山村没有对公账户?这款项可以入张天鸿的个人账户吗?太可笑了!
这,和掩耳盗铃何异?
第二、回复“2、网上举报反映支书张天鸿私吞代永中粮食直补款一事……”以及处理意见中“四、处理意见
……2、支部书记张天鸿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将代永中6年粮食直补款2247元取出,……严重违背惠民政策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镇纪委已对支书张天鸿进行诫勉谈话。”
大家首先看一下这个回复原文:
亲爱的pcdzdc网信朋友:感谢你对石垭乡的的关心和支持,你所反应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向财政所和信用社相关业务人员了解粮
食直补和退耕还林直补款发放办法。
1、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发放办法:以村为单位,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各社进行住户登记、造册,报乡政府备案,
上报县农业局终审确认,财政局据实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然后通过县信用社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上;
2、农户到乡信用社领取补贴方式:由本人(或代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存折到信用社柜台直接支取。
亲爱的网友我们急切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为广大群众服好务,真切希望得到你的配合和支持,随时给我们提供
相关线索和依据。
石垭乡纪委举报电话:0827-6816569
13458333904
这是平昌县石垭乡关于粮食直补款支取的回复。小山村村支书张天鸿多年来多次擅自支取我兄弟代永忠的粮食直补款,严重知法犯法的公家公务人员,尼龙镇纪委给予以诫勉谈话就搪塞了,法律也就这样被践踏了?。
并且,回复中说,粮食直补用于抵扣场镇临街门市集资,我协助我侄(代永忠俩子)修建房屋是在2014年九月。之前,仅仅一间,并且是在“5.12”地震中摇摇欲坠的未修缮危房,哪里谈得上门市费用?两个无父无母的连自身都几乎无法养活孩子,能集资吗?你那是集资,还是强行收取?
“ 代永中应筹资旧房1间2025元、新房一间2000元,合计:4025元,减去所扣款2247元,现下差门面集资款1778元未付。
同时党委书记冉农冬同志带队,先后在达州、重庆、成都、广东、深圳、福建、平昌等地开展捐资活动,共捐资82万多元。”尊敬的尼龙镇政府,你们在表达粮食直补款该抵扣的同时,还不忘表一表自己的功劳,这后缀“同时党……”是啥意图?
我只想问一问“你们的良心何在”?
由上可以看出,平昌县小山村村支书张天鸿,你那么大的胆子是谁给的。
我还是在期待,期待一个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