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6193|评论: 1

【麻辣情报】宜宾首富遭绑架“胁迫”杀人,是否有罪引争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25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期导读
       2015111802380409110.jpg
麻辣情报通数据库  (图1)

       近日,有网帖爆料称四川宜宾伊力集团老总章英启在电梯里遭到绑架。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经商亏损巨额资金,半年前邀约岳某、陈某、冯某预谋对章英启进行绑架、勒索赎金,于11月10日21时许,在南岸某小区电梯内,以喷辣椒水、捆绑手脚、捂嘴蒙眼的方式,将章英启绑架至翠屏区一出租房内,期间嫌疑人威逼章英启杀害陌生女子,并拍下视频威胁章英启在2016年3月前交赎金1亿元,随后章英启报警,宜宾警方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一时间“胁迫杀人”是否有罪引发热议。

舆情分析图:
统计图.png
麻辣情报通数据库  数据统计图表(图1)

来源类型统计.png
麻辣情报通数据库  数据统计图表(图2)

       据麻辣情报通监测显示,从2015年11月16日00:00——2015年11月25日12:00,舆情总量达到13392条,事件相关新闻主要集中在微博8961条,占比64.2%,其次是新闻1640条,占比12.2%,网站1538条,占比11.5%,论坛597条,微信410条,其他246条。

舆情走势:
走势图.png
麻辣情报通数据库  舆情走势统计(图3)

       从走势图可以看出,2015年11月17日12:00—22时舆情处于集中爆发期,18日04:00开始又出现第二轮高涨。舆情在11月19日12:00出现舆情高峰。
首富电梯遭绑架,被胁迫杀害一名陌生女子

       11月11日凌晨,被民间称为“宜宾首富”的宜宾伊力集团公司董事长章某某向警方报案称,他在回家途中被人绑架,并被胁迫参与将一名陌生女子杀害,勒索其交付巨额赎金。随着一个网帖的公开,此事迅速扩散,并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关注。11月17日,宜宾警方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当于当天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准备脚镣
       11月10日21时左右 4名犯罪嫌疑人利用事前准备好的脚镣,在宜宾市翠屏区一小区电梯内,将章某某绑架;
       自制手枪
       绑至翠屏区赵场镇一出租房内,并用自制手枪威胁章某某在2016年3月前交赎金1亿元;
       用绳勒死
       4人威逼其用绳勒死一陌生女子,该女子为一所按摩店员工,期间犯罪嫌疑人摄像记录杀人过程,并将其作为威胁证据,后将章某某释放回家准备赎金
       焚烧尸体,毁尸灭迹
       随后犯罪嫌疑人将女子尸体焚烧,企图毁尸灭迹。

“胁迫杀人”是否定罪存争议

       1.应追究刑责:为活命没考虑他人生命
       一种观点是被胁迫杀人者应当受刑责追究,但可以免除处罚。被胁迫犯罪,也只是被强迫而已,做不做仍是自己的选择。如被胁迫杀害一人,对方立即失去了生命;但不去杀人,自己的生命不一定就会失去。因此,被胁迫者是共同犯罪,只是在量刑时作为被胁迫者,属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不应追究刑责:犯罪行为算在胁迫者身上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胁迫者,是犯罪分子用武力强迫其服从的人,也就是说,被胁迫者在犯罪过程中一切行为都必须按照犯罪分子的要求做,不能像胁从犯那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其罪行应全算在胁迫者的身上。

律师观点

       在本案中当事人章英启虽然被胁迫,但是没有达到完全丧失自由意志程度,对其也具有期待可能性,可以期待其不实施杀人行为。4个绑架人的目的是为了钱,即使章英启不听从其胁迫,4绑架人也不至于会去杀害他,杀了章英启4个绑架人就拿不到钱。绑架人是为得到钱而胁迫,章英启完全可以实施其他行为而不实施杀人的行为,仍然属于故意杀人罪,但是鉴于章英启主动报警,并且积极配合调查,因此应从轻处罚。

媒体报道

       网站分布来源.png
麻辣情报通数据库  网站来源分布(图4)

       2015年11月17日,法制晚报报道:”四川宜宾伊力集团董事长章英启近日遭绑架,被绑匪勒索1亿赎金后又被胁迫杀死一人,而警方已证实确有此案,正在全力侦破中。“
       随后麻辣社区、腾讯网、看天下、新浪新闻、网易新闻、中国网相继转发报道了该事件相关新闻。例如看天下《四川警方证实宜宾首富受胁迫参与杀害一女子》,网易网《富豪遭绑架后被胁迫杀人自己性命和他人性命放在一起时该怎么选?》

网友观点

       11月18日新浪微博网友岳元同学:被胁迫杀人也是杀人了,还是要判刑的,只是没那种故意杀人那么严重。

       11月19日腾讯大成网夜染繁华落是殇:怎么会有这么凶残的人?人性哪去了?良心哪去了?

       11月21日今日头条网友林中之王886:保命是本能,确认被迫杀人,不应追责。

       11月21日网易网友樊德海:生命对任何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没有被他人剥夺的权力。

       11月22日搜狐网网友那一天:绑匪太可恨,伤害无辜,应严惩,被绑架者杀害他人,应算同谋。
—————————————————————————
监测时段:201511月160000——1125120 0
监测系统:麻辣棱镜情报通;
监测统计:麻辣社区网信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0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11-2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富也有风险且极大,还是穷人好啊。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