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月结清零制:每月末,各乡镇工作人员结合自建台账、参保人员资料及录入系统内数据进行清理,按时完全上交资料。县级部门工作人员对进入系统未复核的数据进行清理、复核,让台账、系统内数据及纸质资料一一对应,所有业务当月完结。
(二)加强台账管理制度:首先强化台账意识,让每个业务经办人员了解建立台账的重要性;然后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并要求台账内容要记录工作过程的全部事项,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追根溯源,同时台账的设置也要遵循从简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最后灵活运用台账,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三)推行实情通报制度:我局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业务经办情况、上月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月各乡镇业务经办中的出错情况及本月需要处理的业务,制作成《业务经办表》,下发并督促各乡镇及时处理。每月的《业务经办表》将做为年终对各乡镇的考核依据。
(四)坚持账号查询制度:为了确保发放到位,代扣及时,我局业务部门每月将代发、代扣不成功的银行账号请信用社进行核对,查询出代发、代扣不成功原因,并下发各乡镇,通知相关人员针对性地进行解决。通过上述措施,待遇发放成功率由99.33%提高到99.93%,代扣成功率也得到了不断提高。
(五)强化死亡快报制度:我局要求各村(社区)于每月10日前向本镇上报本村(社区)死亡人员名单,各镇于每月15日前向县居保局上报本镇死亡人员名单。我局依据上报名单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暂停处理。我局每年还与民政、公安局死亡数据进行比对,清理死亡未报人员,对各乡镇死亡误报、延报、冒领情况进行扣分处理,结果计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且对冒领养老保险金进行追回。
(六)加强信息比对制度:我局每月与隆昌县社保局联系,将我们的发放名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发放名单进行对比,筛查出重复领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局追回。截止2015年7月,通过隆昌县社保局追回重复领取人员3737人金额达249.86万元。我局还加强与农民工信息平台、残联、计生等信息比对,筛查出参保重点对象、特殊人群、重复参保等情况,依据不同情况针对性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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