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鑫富(002019)15日公告,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场纠结了两年多的专利侵权纠纷仍在继续。 两公司之间的诉讼可追溯到2007年。当年12月,'ST鑫富曾对山东新发提起专利侵权诉讼。2010年1月6日,'ST鑫富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姜红海、马吉锋、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这一诉讼于2012年5月21日得到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新发药业立即停止对'ST鑫富享有的微生物酶法拆分生产D-泛酸钙工艺中的技术指标、生产操作的具体方法和要点等整体组合商业秘密的侵犯。并要求新发药业、姜红海、马吉锋赔偿'ST鑫富经济损失3155.79万元及合理费用10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ST鑫富和山东新发分别是世界上第一和第二大维生素B5(即D-泛酸钙)生产供应商。由于近两年来,泛酸系列产品价格一直运行在历史相对低位,使得泛酸钙生产商的利润被严重挤压。 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后,'ST鑫富在公告中指出,如判决生效,则可能增加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3100多万元,同时预计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15日,'ST鑫富同时发布公告指出,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11,8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杭州易辰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铁牛集团。2012年6月14日,公司收到铁牛集团提前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2年6月14日,铁牛集团已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900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76.27%。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铁牛集团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余款2800万元人民币。 记者 孟斯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