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一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30万套车轮及钢结构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30万套车轮及钢结构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达州市经开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6536.71m2(合54.8亩),总建筑面积27283.96m2,年产130万套车轮、5000套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总投资:总投资13912.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及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污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噪声、表土和残土堆放等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这些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能被环境所接受。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和纯化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达州市天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达州市天和污水处理厂。 ⑵废气治理措施 ①电泳烘干室废气:烘干室采用直接燃烧烘干方式,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和燃气热风炉的烟气,二者一起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净化处理,有机污染物去除率可达95%。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②静电喷涂室的粉尘:采用滤芯过滤器进行处理,去除效率为99%,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③面漆喷涂室的废气:采用水幕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净化,净化效率为95%以上。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④面漆烘干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吸附效率为95%,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面漆烘干采用燃气热风炉以空气为介质间接加热方式,热风炉的烟气不需要处理直接排放,满足《XX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41-2007)表1中燃气锅炉的Ⅱ时段标准,与面漆烘干室有机废气共用一个排放筒排放。 ⑤抛丸粉尘:经单机除尘器集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及从严50%排放速率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⑥焊接烟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本评价要求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处理,焊接厂房采用全室通风和局部通风的措施,可满足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有关规定。 ⑦酸洗废气:采用集气罩将酸雾收集并抽送到酸雾处理器处理。酸雾处理器采用pH值为9左右的氢氧化钠溶液对酸雾废气进行洗涤,酸雾中的氯化氢气体与氢氧化钠发生酸碱中和反应,被碱液吸收,废气中的酸雾能被去除98%以上;再使用除湿器除去废气中的水蒸汽,最后由15米高排气筒通过车间楼顶进行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⑶噪声治理措施 在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振、加强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是合理的;废钢材边角料、废抛丸等一般固废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各种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率为100%,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工程项目的看法;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即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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