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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319|评论: 6

[群众呼声] 请示平昌国土局一件事(平昌国土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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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国土局领导:
      近十来年,乡镇国土所管辖之下的场镇土地,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不少农田被变身为开发商名下的建楼土地。给农民一亩4、5万元钱,就搁在那儿等候长出楼盘了。
      现在百姓有问领导:一、在权力阳光运行的今日,你们可以通过网络让百姓随时查到某宗土地的地址、面积、界址、国土转让经费征缴数额等吗?是否存在给了百姓补偿,忘了国土还有国家那一份?是否给足额转让费?可以接受百姓监督吗?
      二、现在四线、五线城镇已经趋于楼房空置较多,烂尾楼随处可见,那些囤积的土地,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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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吧

发表于 2015-11-2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而今眼目下,法律裁判文书都全国公诸于网络了,可以随便查阅接受社会监督了,唯独收钱的部门还半遮半掩,难以揭开面罩。

发表于 2015-11-27 12: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资源乃农村农民生存之基也!

发表于 2015-11-27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雨点儿”网友:
    您好!
    您在平昌论坛反映乡镇场镇开发的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是通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地址、面积、价款等可以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平昌国土资源网等网站进行查询。
    二是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必须严格按照征地政策进行补偿。本集体经济内成员在场镇规划区内、聚居点等修建自住房的,在符合乡镇、村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不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是对乡镇场镇从事商品房等违规开发的,已由县三违治理办牵头,正在进行清查处理。
    感谢您的监督,欢迎举报投诉或咨询,电话0827-6222666。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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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国土 发表于 2015-11-27 14:36
“小小雨点儿”网友:
    您好!
    您在平昌论坛反映乡镇场镇开发的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四五十亩粮田给开发商修建商住楼,可是现在荒芜多年,荒草在残阳下瑟瑟发抖。不知国土局为国家收回多少转让费,去哪儿查呀?

发表于 2015-11-27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较真啦,人家能及时回复就不错了。再说,你说的那种情况全国都有,就你才知道呀: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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