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赵燕鹰、副主任李筱丽率领全体市人大常委到部分单位、街道,就《预算法》的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简城街道,详细了解《预算法》的贯彻、落实情况。《预算法》是国家财政经济领域的基础性法律,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重新颁布了修订后的《预算法》。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实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学习、细化工作措施、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了修改后的《预算法》的贯彻、落实。
座谈会上,部分单位汇报了《预算法》的贯彻情况。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的贯彻情况给予了肯定。检查组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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