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多举措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今年以来,雁江区认真落实增收政策,提高社保待遇,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步实施民生工程,促使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 扩大就业,稳定工资收入来源。以区人力资源市场为平台,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招聘会,共开展各类招聘会16次,吸引了四川南骏、加多宝饮料、百威英博、皇冠制罐等64户市内外企业,帮助各类求职人员就业。 鼓励创业,引导城乡居民增收。从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15年,累计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10万,为解决创业者资金短缺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调整,保障职工工资收入。督促企业和职工平等协商工资水平,稳步提高机关单位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水平,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已全面完成,扣除应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后,实际人均净增资300元左右。强化对工资的宏观调控,保障职工劳有所得,工资正常合理增长,7月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最低月工资从1250元上调至1380元,涨幅达10.4%。 社保提标,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目前,我区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已进行提标,平均水平达到1395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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