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发放及使用指南
一、社会保障卡主要功能及我县具体应用
(一)社保应用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具体应用为:
1.通过社会保障卡看病购药,住院费用结算;
2014年7月30日20:00起全市暂停社会保障卡(原医保卡)刷卡购药、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2014年8月1日09:00启用新版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
2015年10月14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商业保险赔付、医疗求助等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领取。
2016年1月1日,成年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社会保障卡办理。
2.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待遇;
2015年1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并激活社保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工伤保险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
3.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参保对象);
2017年内全部参保人员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等业务。
4.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业务,并免收普通银行卡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5.通过社会保障卡认证。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自领取待遇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生存认证)。
2015年11月20日,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
(二)金融应用
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二、平昌县社会保障卡发放金融机构
平昌县社会保障卡发放由巴中市人社局指定为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储银行平昌县支行。
(一)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网点
1、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青云信用社
3、元石信用社
4、西兴信用社
5、高峰信用社
6、土垭信用社
7、响滩(黑水)信用社
8、大寨(福申)信用社
9、六门信用社
10、驷马信用社
11、元山信用社
12、云台(澌滩)信用社
13、石垭信用社
14、邱家信用社
15、鹿鸣信用社
16、青凤信用社
17、笔山信用社
18、岩口信用社
19、马鞍信用社
20、镇龙信用社
21、喜神信用社
22、界牌信用社
23、得胜(双鹿)信用社
(二)邮储银行平昌县支行发放网点
1、平昌汉王庙支行
2、响滩镇支行
3、白衣镇支行
4、板庙乡营业所
5、大寨乡营业所
6、粉壁乡营业所
7、佛楼镇营业所
8、涵水镇营业所
9、兰草镇支行
10、灵山乡营业所
11、龙岗乡营业所
12、泥龙乡营业所
13、坦溪镇营业所
14、土兴乡营业所
15、望京乡营业所
16、五木乡营业所
17、岳家镇营业所
18、澌岸乡营业所
19、得胜镇支行
(三)参保人发卡信息查询
1、拨打1233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咨询;
2、乡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县医保局信息股、县社保局信息股查询。
三、社会保障卡的领取、激活
申领条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员(包括参加农村社会保险的农业人员)。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领取本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再发到参保人员手中,参保人员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进行激活。
(二)灵活就业及失地无业参保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领取并激活。
(三)个别行动不便人员。请直系亲属到合作金融机构咨询激活事宜。
未激活的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
社会保障卡激活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强制要求存款。
四、社会保障卡密码管理
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分为社保密码和银行密码,均为6位数字,应分别设置。办理社保业务使用社保密码,办理银行业务使用银行密码。两个密码各自独立,互不干涉。
(一)社保密码的管理
社保密码供持卡人办理社保相关业务(看病、购药、缴纳社保费用等)时使用,初始社保密码统一为6个0,可到全市定点药店更改,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银行密码的管理
银行密码仅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使用,密码必须设置成6位数字。
1.密码设置:首次在银行激活卡片时,由持卡人本人在银行网点柜面进行密码设置。今后可随时在网点柜面或自助机具上自行修改。
2.密码使用:持社会保障卡在银行柜面或自助机具上办理存取款、转账汇款、投资理财等金融业务时,均要输入银行密码才能完成交易。
五、社会保障卡挂失及补卡
卡丢失后,须挂失以免造成损失。挂失社会保障卡采用社保应用和金融应用同时挂失的方式。挂失又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一)正式挂失
正式挂失须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全市范围内指定网点柜面办理,正式挂失对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同时有效。且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后暂不可解挂失。
(二)临时挂失
1.社保应用通过拨打12333进行临时挂失,成功后社保应用为暂停使用状态,有效期为7天,超过7天社保应用自动恢复。
2.金融应用通过拨打银行服务热线9****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有效期5天,超过5天,银行账户自动恢复。
(三)补卡和换卡
持卡人办理正式挂失补卡手续30天后,到原挂失网点办理领卡,银行按规定收取制卡工本费。社会保障卡损坏致无法正常使用的,视同丢失,办理挂失补发新卡手续。
六、销卡
若持卡人社保关系转出巴中市或死亡需要销卡,持卡人须提供社保方出具的注销证明,到**银行网点办理注销手续,银行要收回已注销的卡片。
七、卡片使用期限
社会保障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卡片到期后,须办理换卡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医保局或社保局信息股进行信息核实,信息核实后下一批再领卡。
已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社保卡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二是社保卡上的相片与身份证上的相片不符。需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医保局或社保局信息股进行信息核实,信息核实后下一批重新领取信息更正后的社会保障卡。
2.请参加医疗保险的异地居住人员,及时领取、激活社会保障卡并到参保地医保局或乡镇(社区)社保服务点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3.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是否需要开通银行手机短信等收费服务功能。
4.县内发卡行任意业务网点均可办理激活业务,若业务网点拒绝办理此业务,可投诉至“12333”电话或0827-6222582。
5.参保人在办理申报、补卡、换卡等业务时,如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参保人有效证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金融社会保障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6.在领卡、用卡过程中可通过“12333”电话咨询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