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区东门广场经营电动游乐车曾一度泛滥,后经公安、城管联合整治得到遏制,但仍有两家趁城管执法空挡私自经营,导致禁而不绝。我办执法人员数次做业主工作,要求他们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规定,停止广场游乐车经营活动,还市民一个畅通、安全、和谐的休闲环境,但两家表面配合,背后打游击,并软暴力对抗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究其原因,一是当事业主文化水平低,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东门广场服装等生意清淡,引发一些业主兼营游乐车,并因争客源产生恶性竞争;三是城市管理缺乏强制手段;四是缺乏疏堵结合的办法。对于网友投诉的问题,我办认为:小孩追逐游乐车不慎跌倒导致头部受伤,属于民事纠纷,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依照程序寻求解决;车主态度极其恶劣,属于自身素质问题,实质也是生活所迫的一种非正常情绪化表达;现在仍在打游击的只有两家,城管多次做工作、搞整治,但收效甚微。针对这个问题,我办将继续做通业主思想工作,全力说服他们转移经营场地或取消游乐车经营项目,并联合公安予以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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